发改局作为综合经济管理部门,肩负着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任,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责无旁贷。我们决心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1.加强学习教育,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强化学习制度的落实力,充分发挥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平台作用,全面系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撰写体会文章,交流学习心得,着重解决好党组班子成员的思想认识问题。活化学习形式,积极开展廉政培训,增强警醒意识和责任意识,使班子成员自觉担起和履行主体责任。
2.抓好制度落地,推进主体责任落实。一是完善议事决策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好“三重一大”制度,修改完善党组会议议事决策制度、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其他相关会议制度等,优化决策流程,严肃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二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六个严禁”、绍兴市“26条办法”和市委相关规定的贯彻落实,加强对全局19个一级风险点、11个二级风险点、9个三级风险点、39个风险岗位的动态监管。三是实施“年初亮承诺、年终看结果”岗位目标量化考核。开展工作目标、廉洁从政两个承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内容与“五水共治”、扩大有效投资等重点工作以及其他常规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工作推进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跟进到哪里。四是强化问责追究。进一步厘清责任界限,细化责任追究内容,加强正风肃纪力度和行风效能责任追究的落实。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追究连带制度,对失位、失责、失守的坚决追究责任,处罚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并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倒查责任,严肃追究相关人员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抓到实处、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3.坚持率先垂范,合力推进。一是自己作为发改局一把手,坚决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牢记使命、摆正位置,做到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纠正“四风”,带头廉洁自律,带头接受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做到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监督。坚持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定期、不定期听取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汇报,管好自己,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加强与驻局纪检组经常性的工作沟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措施,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二是要求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在管好自己、做好表率的同时,加强对分管范围内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坚决防止和纠正好人主义、不敢担当和形式主义,形成责任传导机制,层层传导压力,齐心协力落实好党组的主体责任。【作者为市发改局党组书记、局长 胡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