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21日中国共产党嵊州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十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和绍兴市委七届七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着力建设美丽嵊州,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绍兴市委有关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推进跨越发展,共创共享幸福嵊州”的总体目标,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着力优化空间结构,改善生态人居环境,培育弘扬生态文化,强化制度保障,建设富饶秀美、和谐安康、人文昌盛、宜业宜居的美丽嵊州,为加快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目标。到2015年,美丽嵊州建设各项基础性工作扎实开展。到2017年,美丽嵊州建设取得明显进展,科学合理的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初步形成,争创成为国家级生态市(县)。到2020年,形成比较完善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全市生态环境面貌出现根本性改观。
——生态更加良好。森林、湿地、河流等自然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和修复,生态安全屏障体系构建初步完成,生态系统质量和服务功能全面提高。全市森林覆盖率达65%以上,林木蓄积量达460万立方米;长乐江、曹娥江水质基本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
——产业更加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更加优化,绿色低碳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服务业增加值、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比持续提升,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每平方公里建设用地生产总值、万元生产总值用水量达到十三五规划的预期目标。
——环境更加宜人。人居环境有效改善,城乡面貌整洁有序,环境健康安全体系初步建立。城市PM2.5比2013年下降25%以上,年优良空气天数达到250天以上;城市环境噪声小于55分贝;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100%;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25%以上;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区达4个,美丽乡村精品村达50个。
——生活更加富裕。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同步提高,就业、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进一步改善。城乡居民的恩格尔系数控制在32%以内,消除年纯收入6000元以下低收入农村居民群体,15岁以上公民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1.8年;45周岁以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8%以上。
——风尚更加文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生态文明行为习惯在全社会积极养成。修复和维护24个历史文化村落,所有历史文化村落重点村得到有效保护和科学利用;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普及率达90%以上;人民群众对主流价值观认同率达到95%;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城市建成区常住人口的1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三)着力优化城乡区域空间布局
1.完善空间规划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地下空间规划、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等多规合一、协调统一,形成科学统筹、定位清晰、管控严格的空间规划体系。加快数字嵊州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完善各类规划和功能区划调整机制。(责任单位:发改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规划局等)
2.根据《浙江省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定位,深化市域空间管制,实施财政、土地、产业、环境等差别化区域政策,调整开发建设布局,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责任单位:发改局、环保局、规划局等)
3.全面实施《嵊州市域总体规划(2006—2020年)》,全力推进中心城区发展,持续推进中心镇“六个一”项目,积极实施山区乡镇扶持政策,加快形成一批各具特色、充满活力的特色城镇。(责任单位:发改局、建设局、规划局、林业局等)
4.加快高速公路网、国省公路网建设,重点推进杭绍台高速、甬金高速嵊州互通接线和S311嵊州段改建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市域内外高效便捷的综合交通体系。(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等)
5.统筹抓好城乡综合配套改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加快城乡规划、基础设施、环境保护等领域的一体化,力争城市基础设施覆盖到镇乡、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到村、社会保障覆盖到人。(责任单位:农办、发改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