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建立健全“后果严惩”体制机制
44.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乡镇、机关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并实行指标量化评价。建立健全环境问题约谈制度,对政府决策、执行失误和不作为导致环境损害问题建立责任追究机制。(责任单位:监察局、环保局、审计局等)
45.建立以环境损害赔偿为基础的环境污染责任追究体系,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者严格实行赔偿制度,加大行政强制及行政处罚力度,完善环境违法行为“黑名单”制度。探索建立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责任风险基金,制定环境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对高风险企业实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责任单位:环保局等)
(十三)建立健全“多元投入”体制机制
46.完善政府基本财力投入增长机制。围绕“美丽嵊州”建设,整合财政专项资金,建立生态文明建设财政资金稳定增长机制。贯彻落实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税收政策,积极发展环保社会公益基金。建立环保资金使用绩效评估考核机制和专项审计制度。(责任单位:财政局等)
47.扩大社会资金投入渠道。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积极发挥市场作用,吸引和鼓励各类社会资本投资环保产业。实施企业环境行为信用制度,对企业环境行为开展信用评价和分级管理,制定绿色信贷实施办法。加快发展直接融资,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做好保险资金投资项目对接,扩大建设融资规模。积极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排污权、水权等绿色金融产品,促进各类企业自觉节能减排。(责任单位:发改局、金融办等)
四、强化保障
(十四)完善组织领导。嵊州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市委、市政府美丽嵊州建设领导小组,发挥牵头抓总作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调查研究,细化方案措施,分解落实责任,加强督查指导。各乡镇(街道)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实施方案,狠抓工作落实。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十五)严格考核考评。建立健全反映建设美丽嵊州要求的考核指标体系及工作考核办法,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各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建立健全相关的严格考评结果运用,突出“既看发展成果,又看发展成本与代价”、“既注重考核显绩,更注重考核潜绩”的考核导向,奖优罚劣,形成正确的工作导向和用人导向。
(十六)引导全社会共同行动。坚持社会联动,通过建立完善政府及企业环保信息公开公告制度和有奖举报等机制,推动社会各界和公众广泛参与生态保护和建设。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和社会组织的作用,积极发展环保公益组织,壮大环境保护志愿者队伍,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推进公众参与和交流,激发全体市民参与美丽嵊州建设积极性。充分利用互联网、报刊、电视、广播等多媒体立体宣传网络,加强宣传引导,营造人人参与美丽嵊州建设的良好氛围,使美丽嵊州建设成为全市上下的共同责任、共同行动。
中共嵊州市委
2014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