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适应当前拒腐防变的形势和任务,是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是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的现实需要。市财政(地税)局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两个责任”,重点抓好四方面工作:
1.落实责任分工,形成权责明晰的责任机制
局党委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分解责任目标,形成“党政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班子负全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
2.开展风险教育,健全形式多样的教育机制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论群众路线》、《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读本》等重要论述,开设机关党课、观看《焦裕禄》等专题影片。组织开展财税干部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我为财税工作献一策”、廉政书画、摄影征集活动。组织系统中层以上干部参观检察院办案基地,举办预防职务犯罪辅导讲座等专题教育,切实增强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能力。
3.强化风险防控,构建扎实完善的制度防范机制
在地税线开展廉政效能风险防控模块运行工作。以风险防控为核心,以权力搜索为重点,对收入组织、税收执法、涉税审批等涉税业务流程实现有效监控,促进工作流程管事与廉政风险防控管人相结合,构建起“科技+制度”的防控模式。财政线则主要借助“数字财政”建设,对财政资金实现全过程“痕迹化”跟踪和回溯,用信息化手段约束权力运行。
4.加强内部监督,完善管人管事管财的约束机制
修订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加强“三重一大”各项管理,出台《党委议事规则》制度,完善内部决策机制。出台《规范预算管理内部业务流程》等管钱制度,完善资金管理。出台《中层干部管理办法》等管人制度,完善队伍建设。【作者为市财政(地税)局党委书记 局长 孙元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