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务实管用的制度
目前,我市教育实践活动整体已进入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改作风不仅是一场思想上的洗礼,也是一次制度机制上的变革。长期以来,“四风”之弊之所以屡禁不止,在治理过程中出现花样繁多的“变种”,就在于没有将其纳入制度的笼子。认真做好建章立制的工作,对于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推动教育实践活动整改任务落地生根,形成反“四风”、改作风,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长效机制,都具有重要意义。
建章立制,应务求实效。要结合实际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把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防止短期效应。制度建设要确保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防止制度建设中的形式主义,要确保规章制度不停留在纸面,对那些重数量轻质量、简单照搬照抄、重复建设甚至搞制度作秀的,要坚决叫停。
建章立制,应高标准严要求。对已有的相关规章制度要进行全面认真梳理,该坚持的坚持,该完善的完善,该废止的废止。尤其要针对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特别是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建立管用的规章制度,加强源头治理,扎紧制度的“笼子”,不留“暗门”、不开“天窗”,从体制机制上堵塞滋生“四风”的漏洞。
建章立制,应注重长效。根治“四风”不可能一蹴而就、毕其功于一役,“四风”问题反复出现、屡禁难绝,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从根本上要从体制机制中找原因,要从建章立制上想办法。制度建设是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成效的关键,只有把整改措施用规章明确下来,把落实意见用制度固定下来,才有望从源头上遏制不正之风,从根本上解决突出问题。只有建立长效机制,才能为作风建设提供持久推动力,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敬终如始、善作善成、不走过场。
制度一经确立,就要以铁的纪律强化执行力、约束力。对违反制度踩“红线”、闯“雷区”的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杜绝“破窗效应”。制度的刚性约束力才会产生倒逼机制,遏制和根治作风之弊、行为之垢,助力清风正气的养成。各单位要强化制度执行,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规不依的问题,使规章制度真正起到防火墙、高压线的作用。各级领导干部要当好守规的带头人、执规的铁面人,用对制度的敬畏与遵从强化人们的规则意识,用不折不扣的执行树立制度威信、发挥制度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