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回眸之四
反腐倡廉要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因此,在惩治腐败的同时,必须毫不放松抓好预防腐败工作。今年以来,我市出台了《嵊州市推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4—2017年实施计划》和工作责任分解方案,抓住工作重点,推进各项体系构建工作,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努力使领导干部“不能腐”和“不想腐”。
把制度的“笼子”扎得更紧
习近平总书记说,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因此,必须不断健全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体系,用制度来管人、管事、管钱。
我市针对各个层面的工作实际,切实加强了制度建设。在市级层面,出台了《中共嵊州市委议事决策规则》和《关于健全市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执行监管的意见(试行)》,对市委全委会、市委常委会等重要会议的决策作出了规范化的规定,明确了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的要求,提高了市委决策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
在工程项目监管方面,出台了《嵊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审批操作流程实施办法》《嵊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审查办法》《政府投资项目概算审查管理办法》《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办法》等制度,进一步健全工程建设领域的规范化制度。
在规范基层权力方面,制订完善了《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公开公示工作办法》《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抽查巡查工作办法》《嵊州市党政部门、乡镇(街道)中层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制度(试行)》等制度,规范了资金管理,促进了经济责任落实。
各乡镇、部门也根据实际,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努力让权力运行在规范的轨道上。
将科技融入监督全过程
在当代社会,人们的生活已经离不开网络。如何运用好网络技术,使之在预防腐败方面发挥效用,是一个需要不断探索的课题。我市切实加大资金投入,着力建设廉政风险防控网络,运用科技力量加强监督。
构建了重大事项廉政风险防控网,对各乡镇(街道)、部门的重大事项决策结果进行监督,规范决策权。构建了行政审批廉政风险防控网,监察行政审批权,提高工作效率。构建了行政处罚廉政风险防控网,实施时限监察、暂停件监察、终止件监察、处罚金额监察和结果监察,规范自由裁量权。构建了政府投资项目一体化监管系统,将政府投资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的各阶段业务,放到统一的信息平台上协同办理,实现了政府投资项目业务经办一体化、权力运行透明化、监督管理实时化。
深化“阳光工程”专题网站建设,林业局、建设局等41个单位逐步建设具有职能特色的门户网站,公开行政权力、审批事项、决策结果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化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