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环保宣传
2014年,市环保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环保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五水共治”、“四边三化”、污染减排、环境执法、生态创建等为重点,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统筹面上工作,各项生态环保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全市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我市大气环境优良天数比例为76.3%,高出绍兴市平均水平4.5个百分点,居绍兴市第2位。地表水9个环境监测断面,88.9%的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我市出境水曹娥江章镇断面,被省环保厅考核为“良好”。南山湖饮用水源水质继续保持优良水质,达标率为100%。全市35条主要河流的64个断面四项指标监测结果显示,87.5%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其中Ⅰ类水质断面有5个、Ⅱ类水质断面有35个。群众对环境保护的满意率逐年提升,经省统计局生态公众满意度调查显示,我市的总满意率比上年提高了6.7个百分点,增幅列绍兴市各县(市、区)之首。
2015年,市环保局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的要求,以深化生态市建设为载体,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努力提升环境监管能力,着力解决好关系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确保全市生态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具体突出以下几项工作:
扎实推进生态市创建工作。加强对各类生态创建工作的服务和指导,提高全市创建水平,突出创建亮点。积极抓好生态环境质量提升行动、生态环境污染整治行动、人居环境质量提升行动、生态示范创建行动、生态环境执法行动、生态文明宣传行动等六个专项行动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
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重点加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管理,严格执行空间、总量、项目准入“三位一体”的环境准入制度和专家评价、公众评估,“两评结合”的决策咨询体系。严把项目审批关,从源头上遏止污染源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