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推进平安建设。以平安建设半年度督查考核为契机,组织部门对平安乡镇(街道)创建进行预评预警,夯实平安建设基层基础;建立乡镇(街道)平安建设信息系统指挥平台,并开通“平安通”移动终端应用,推进社会治理信息化。
二是维护社会稳定。督促乡镇(街道)做好社会稳定形势分析研判和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社会稳定“三色预警”等工作机制,提升源头预防、疏导化解能力;争创全国“无邪教创建”示范县(市、区)。
三是创新社会治理。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培育发展乡贤参事会,提升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强化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建设,提升基层治理水平;以创建“零非访单位”为抓手,加强进京非访化解稳控处置。
四是严抓队伍管理。巩固“牢记责任、不辱使命”专项教育成果,整改内部运作、内部监督、工作作风等突出问题;举办法学报告会,开设“政法大讲坛”,切实提高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