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组织专项整改。开展审批“互为前置、政策掐架、擅设门槛”专项整治,排查出农村村民建房、房屋办理权证、变更地址审批等10项问题,要求责任部门制订整改落实方案,并交由行政服务中心备案。
二是补办企业房产证。牵头对合法用地上未批先建的企业厂房补办房产证,对符合要求的11家规上企业进行针对性指导,简化审批手续,通过联审联批、同时审签的方式办理房产证。
三是实施集中审批。推进经济开发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权责一致、能放则放”的原则,自6月份起,对国土局、建设局、环保局等10个部门34项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依法授权给经济开发区,全力推动开发区“二次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