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嵊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研究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以及卫生和计划生育改革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协调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资源配置,指导和推进医疗服务、基层卫生、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管理和发布卫生与计划生育有关信息。
2、负责落实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3、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促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4、制定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信息共享、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5、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贯彻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负责药械集中采购的监督管理。
6、负责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订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落实;制定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落实监督、指导。
7、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定并实施疾病防治规划与策略,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和干预;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制定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
8、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开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依法负责医疗机构执业的监督管理;按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配合做好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测和预警工作。
9、组织拟订公立医院改革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公立医院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指导、监督民营医疗机构健康规范发展。
10、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技术、医疗质量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实施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执业许可制度;组织制定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
11、制定全市计划生育、医学科研和在职教育发展规划;组织重大医药卫生与计划生育科研攻关项目的实施;指导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工作;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全科医学教育、医学职业教育工作。
12、组织制定并实施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负责中医药的继承、创新及中西医结合工作,统筹协调中西医发展。
13、组织拟订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政策措施,制定并指导实施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计划生育服务项目制度,协调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
14、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监测、统计和分析工作,依法实施统计调查。
15、负责编制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与基本建设投资的预、决算;制定卫生和计划生育财务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检查、指导、监督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经费的管理与使用;负责直属和下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财务监督管理和审计。
16、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17、负责国家、省、市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8、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方面的国际交流合作与对外宣传、卫生援外有关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卫生合作工作。
19、负责各乡镇、街道的卫生和计划生育各项业务指导、检查,指导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各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业务工作。
20、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21、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嵊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及28家下属单位预算。下属单位分别为:
市属事业单位(3家):嵊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嵊州市卫生监督所、嵊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市属医院(4家):嵊州市人民医院、嵊州市中医院、嵊州市妇幼保健院、嵊州市第五人民医院。
基层卫生医疗机构(21家):嵊州市甘霖镇中心卫生院、嵊州市崇仁镇中心卫生院、嵊州市长乐镇中心卫生院、嵊州市三界镇中心卫生院、嵊州市黄泽镇中心卫生院、嵊州市三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嵊州市鹿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嵊州市剡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嵊州市浦口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嵊州市石璜镇卫生院、嵊州市谷来镇卫生院、嵊州市仙岩镇卫生院、嵊州市金庭镇卫生院、嵊州市北漳镇卫生院、嵊州市下王镇卫生院、嵊州市贵门乡卫生院、嵊州市里南乡卫生院、嵊州市雅璜乡卫生院、嵊州市王院乡卫生院、嵊州市通源乡卫生院、嵊州市竹溪乡卫生院。
附件:嵊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