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主城区内的宾馆、饭店、食堂购买禽类产品应注意什么?
答:根据市政府通告规定,主城区宾馆、饭店、食堂等主要餐饮单位所使用的禽类产品,必须由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经动物检疫合格,并持有检疫信息追溯凭证。所以采购时不但要对是否来自定点屠宰厂(场)进行识别,而且还要向经营者索取检疫信息追溯凭证。
问:消费者如何判断冷鲜禽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答:根据规定,凡是经定点屠宰检疫合格的家禽产品,出厂时官方兽医会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随家禽一起运送到各大批发市场或农贸市场。证明上会列出产品名称、数量及单位、产地、生产单位名称地址、目的地、检疫标志号等信息。
对于消费者来说,判断冷鲜禽是否安全,主要是看“两标”,即“检疫合格标志”和“产品基本信息标识”。如果是有包装袋的冷鲜禽,会在袋子上直接贴一个椭圆形的标志,上面有相应的信息;如果是散装鸡,则会在鸡脚上套一个蓝色“脚环”。“脚环”一面写着“中国动物卫生监督”,另一面是“家禽产品检疫合格”。
而另外“一标”,产品基本信息标识则由养殖场、屠宰厂自行标注,并包含生产单位、产品名称、保质期等。屠宰厂会在包装袋或标识上加二维码,消费者手机扫一扫,就能看到家禽的信息了。
问:养殖户饲养的家禽如何销售?
答:养殖户饲养的家禽销售可以通过二种方式:一是将家禽销售给冷鲜禽经营户,通过经营户到定点屠宰厂加工成冷鲜禽后在市场上销售;二是到主城区外的农贸市场指定位置销售。另外,农户自宰自食的家禽不受定点屠宰限制。
问:市民遇到家禽“定点屠宰、杀白上市”中的问题向哪个部门反映?
答:1、如市场外发现有店面的活禽销售与宰杀的可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举报电话:12315。
2、市场外、马路上、小区内发现流动摊贩售卖活禽可向市城管执法局反映,举报电话:96310。
3、主城区发现有家禽非法屠宰点可向市农林局反映,举报电话:83011028。
4、市民有发热症状,并有活禽接触史的,请及时到当地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等医疗机构进行诊治。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联系电话:83338276。
5、当检测出H7N9病毒时,由当地政府组织,农业、市场监督、城市执法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扑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