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抓基础。加强对环境影响评价中介机构的管理,严格实施考核;加强在线监控管理,实行一月一分析,充分发挥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作用,积极运用自动监控数据,为全市总量减排、环境监察、排污收费、环境统计等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加强对大企业小园区的规范管理,适应环保新要求。
二是重联合。加强与法院、检察、公安、监察部门的联合,形成执法合力;加强与当地乡镇(街道、管委会)的联合,充分发挥环保所“调处员、检查员、监督员、宣传员、信息员”的作用;加强与水务集团等服务单位及“五水共治”等部门的联合,扎实推进环境保护各项工作。
三是严执法。在加强日常环境监管的基础上,落实好局领导带队的一周一查制度,统筹谋划,切实加大违法排污监管力度,着力开展好“2016越剑1号”大气污染防治百日专项检查等各类专项行动。同时要充分运用智慧环保模式、大数据分析加强监管。
四是优服务。建立健全窗口服务各项配套制度,如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力促窗口工作走向规范化。继续开展“最优服务”进企业专项活动,重点加强对拟上市核查企业和印染、造纸、医药化工、电镀行业等四大行业的环保服务,以点带面,强化环保意识,消除企业环保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