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抓职责定位促清单化履职。在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的基础上,市纪委制定出台派驻机构履职清单,框定派驻机构“监督检查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严格纪律监督”、“深化作风督查”等八大履职要点30项主要内容,以清单的形式明确派驻机构要“做什么”,督促20个派驻机构按照市纪委列出的履职清单,制定个性化履职清单。
二是抓制度建设促规范化履职。制定出台《嵊州市纪委派驻机构工作规程》,明晰派驻机构职责权限、工作方法和相关工作流程;出台《嵊州市纪委派驻机构向市纪委报告工作暂行办法》,规定派驻机构必须向市纪委负责并请示报告工作的九大类21项内容;制定《嵊州市派驻纪检工作及纪检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采用量化方式进行加扣分,设置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任用、职务调整、评先评优等的重要依据。
三是抓能力提升促专业化履职。完善委局机关片区联系工作制度,把20个派驻机构和21个乡镇(街道)划分为10个片区,每位委局班子成员领衔相关职能室联系若干工作片区指导工作。分批次选拔派驻纪检干部到委局机关挂职学习,目前已选拔5名年轻干部到委局机关相关职能室“跟班学习”,重点选派到纪检监察室、信访室、审理室、案管室等室学习业务。制定《2016年度嵊州市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培训)计划》,举办全体派驻纪检干部培训班,采用“理论+实践”形式,由委局各室主任授课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