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清理涉民生案件专项行动
追索劳动报酬(包括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等涉民生类案件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贯彻“民本司法”要求,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清理专项行动,力争在6月底前涉民生案件执结率达到90%。
市人民法院将开辟涉民生案件执行绿色通道。摸排一批涉民生案件,坚持优先接待、优先立案、优先保全、优先执行、优先兑付执行款的做法,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优质高效予以执结。
切实用好司法救助机制。对于胜诉权益无法实现且生活确有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充分运用司法救助资金及时予以救助,在政策范围内加大救助力度,努力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集中清理特殊主体案件。对党政机关及公务员、“两代表一委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要借助“八大行动”东风,强化执行措施,督促特殊主体履行债务,力争6月底前特殊主体案件执结率达到90%。
集中清理金融债权案件专项行动
近年来,我市金融债权案件呈爆发式增长,涉及银行、小额信贷公司的金融债权案件存在执行周期长、抵押财产处置难、执行到位率低等情况,为此,开展金融债权案件集中清理专项行动,力争到6月底前,金融债权案件执结率达到70%。
实行大要案领导联系制度。标的额大、影响面广、案情复杂的金融债权案件,由执行局长负责总体协调,确保案件高效办结。
实行金融案件联席会诊制度。每月定期召开执行组长会议,研究金融债权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疑难复杂问题,统一实务操作程序,规范执行行为。
加大督办、催办监督力度。强化对金融债权案件的执行监督,对于执行不力、不及时的案件,要予以督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