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营改增试点 助力供给侧改革
5月1日起,我市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将全面实施营改增,为帮助广大纳税人学习相关政策、掌握实务操作,确保能开票、会申报,我们编印了营改增纳税人办税指南,分综合篇、建筑业篇、房地产业篇、金融业篇、生活服务业篇五个专题分期连载,供广大纳税人参考。
本篇共分五部分内容,分别是:税务登记、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应用税控设备开具增值税发票、领用发票流程、相关政策规定。
一、税务登记
如您目前未办理税务登记证(包括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社团登记证等),请您密切关注嵊州国税网站、微信等相关信息。如您目前已办理税务登记,则无需重新申领登记证件。如您是单位纳税人,未换发新的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社团登记证等)且需要使用税控设备,建议您先去登记部门办理新证,再来申领税控设备以简化流程。
您可以选择到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开通VPDN账户,网上办理各类涉税事项。
二、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1.如果您在国税机关已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并兼有四大行业应税服务的,自2016年5月1日(税款所属时期)起,发生四大行业应税服务时应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
2.如果您在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以下简称“超标纳税人”),我们将向您派发《税务事项通知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
3.如果您属于未超标及新开业的纳税人,符合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的条件,也可向我们办税大厅窗口提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资格。
三、应用税控设备开具增值税发票
如果您属于应登记的一般纳税人或月销售额大于3万元(季销售额大于9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且需要使用增值税发票的,请根据我们的安排,参加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培训,并购置税控专用设备。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费用和每年支付的技术维护费用,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需要纳税人承担。
四、领用发票流程
1.初次申请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及其他发票的纳税人,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填报《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申请领取发票。我们将根据您的申请,核定其使用发票种类、单次(月)领用数量及最高开票限额。
2.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对于完成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的纳税人,按照税务行政许可的要求,填报《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单》,我们将按您在地税部门的发票供应数量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数量,最高开票限额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办税服务厅当场办结;若您申请最高开票限额超过10万元的,我们需要核查,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