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降低企业用气价格的通知》精神,结合嵊州市天然气运营实际,现就嵊州市天然气价格公示如下:
一、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价格为4.20元/立方米,上浮幅度10%。
二、企业职工集体宿舍、食堂用气按居民生活用气价格阶梯一级的1.1倍执行,每立方米3.85元。
三、煤改气用户在非居民天然气基准价格基础上下浮10%,即每立方米3.78元。
四、以上价格自2016年4月20日起执行。
嵊州市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阶梯价格制度和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听证方案
一、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方案
根据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浙价资[2014]94号)的有关规定,实行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基本原则:一是保障基本与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相结合。对于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求,实行相对较低价格;对超出基本生活用气需求的部分,要适当提高价格,以反映天然气资源稀缺程度。二是补偿成本与公平负担相结合。居民生活用气价格总体上要逐步反映用气成本,减少交叉补贴。同时,公平用气负担,用气多的用户多负担。三是统一政策与因地制宜相结合。国家制定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政策的总体框架和指导性意见,各地结合当地自然地理环境、经济发展和居民用气特点,确定具体实施方案。
根据我市天然气供应的实际,在保证大多数居民不增加经济负担的前提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的实施方案拟为:
1.居民生活用气实行阶梯式计量气价,阶梯气价按年度(指公历年度,即从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充(用)气量划分为三档,实行阶梯式累进加价。
阶梯一级:每户每年300立方米及以下的充(用)气量,价格保持不变,仍为每立方米3.50元。其中,对供气区域内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户家庭按每立方米3.10元的价格执行。 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