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9日在嵊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市人民法院代院长张 凯
过去五年主要工作
2012年以来,我院在市委、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和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坚持“凝心聚力、创先争优”工作基调,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57328件,办结56259件,同比前五年分别上升34.9%和33.6%。2016年一线办案法官人均结案281.9件,同比2012年上升113.6%。主要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指标稳步提升。
一、依法履行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刑事审判依法惩治犯罪,加强人权保障。五年来共受理刑事案件3980件,审结3979件,同比分别上升48.7%和48.3%。判处罪犯6014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412人。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两抢一盗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1955件3011人;审结聚众斗殴、赌博、涉黄涉毒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889件1742人;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37件63人;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69件95人。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大力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落实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防范冤假错案。
民商事审判坚持调判结合,注重繁简分流。五年来共受理民商事案件33278件,审结32620件,同比分别上升40.7%和39.5%。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对不宜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及时作出判决,调解撤诉率62.4%。审结婚姻家庭、道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11119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审结劳动争议、工伤赔偿、农民工讨薪等案件1216件,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审结建设工程、商品房买卖等涉房地产案件1476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审结买卖、承揽、租赁等合同类案件18307件,维护正常交易秩序。
行政审判监督支持并重,促进依法行政。五年来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520件(2015年5月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后收案383件),审结441件,同比分别上升400%和320%。充分发挥行政审判监督职能,行政诉讼异地交叉管辖制度常态化,判决行政机关败诉35件,占结案总量的7.9%。坚持依法裁判与协调化解相结合,推动建立诉前协调机制,力求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原告撤诉59件,协调撤诉率13.4%。依法支持合法行政行为,五年来共审结非诉行政审查案件1604件,裁定准予执行1210件,准予执行率75.4%。
二、强化大局意识,助力嵊州改革发展
服务重点工作推进。聚焦G20杭州峰会,全力做好涉诉信访排查化解,扎实开展“天网行动”,强化判实未执罪犯追捕收监。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先后出台司法保障“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意见,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前移司法服务关口,预防和减少纠纷。
服务经济健康发展。坚持涉困企业差异化处置,加强风险协调化解,运用集中管辖、债转股等手段,帮助调解纠纷,维持生产。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和常态化破产审判工作思路,建立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衔接机制,依法处置“僵尸企业”。自2013年来共受理破产案件35件(含预立案),审结24件,处置企业债务8.1亿元,释放土地资源326亩,房屋面积7.7万平方米,安置职工898人,助力“腾笼换鸟”转型升级。加大金融案件审判执行力度,2015年成立金融审判庭,出台《保护金融债权促进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审结金融借款案件1249件,结案标的额29.4亿元;审结民间借贷案件5943件,结案标的额27.7亿元。
服务社会和谐稳定。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健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大力推行诉调对接与立案调解,开展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赋予人民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促进诉前化解矛盾纠纷。重视做好涉未成年人审判,通过法官说案、模拟法庭等活动送法进校园,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
三、坚持司法为民,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努力破解执行难问题。五年来共受理执行案件16961件,执结16553件,同比分别上升20.7%和18.7%,执行到位金额20.5亿元。紧紧咬定第一批“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积极争取支持,构建全市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大格局。推进执行规范化,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开展涉执行暂存款清理和“六大专项行动”全面整治执行难。加强执行信息化,用足用好被执行人财产“点对点”查控机制,开通“一人一案一账号”案款管理系统。加强联合信用惩戒,将6743人/企业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限制其高消费、贷款融资、市场准入等权利。
完善便民利民举措。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确保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场登记立案率超过95%。积极部署推进“大立案、大服务、大调解”三大机制建设,实现诉讼服务中心提档升级。启用律师服务平台,完善网上立案、查询等功能,方便律师参与诉讼。推进网上信访和最高院视频接访工作,免去信访人奔波之累。全面实行网络司法拍卖,网拍率达100%,共成交345件,总成交额7.4亿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1691万元。
建立“五个一”工作机制。实行“一镇一法官”、“一村一联络”、“一月一巡回”、“一季一通报”、“一庭一亮点”的人民法庭工作机制,打通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工作经验被《人民法院报》推广。建立法官与乡镇结对制度,在辖区所有行政村聘请一名法庭联络员,拓展掌握社情民意渠道。编发季度《法庭工作通报》,以多种方式开展巡回审判,建立法官工作室,设立专业市场法律服务站,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服务就在身边。
四、推进改革创新,不断提升司法公信
优化审判管理机制。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以办案质效提升增进司法公信。2013年成立审判管理办公室,在全市法院率先出台审判流程管理、审限预警通报、审执限监督等制度,实施归档报结,实现审判全流程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和精细化。突出问题导向,建立全院、业务庭、个人三级质效评估体系,实行办案情况和质效数据月通报制度。
持续深化阳光司法。以省高院《阳光司法指数评估体系》及社科院测评报告为指引,深入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全面推进司法公开。以信息化集控中心、高清数字法庭和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为载体,开展庭审直播56次,在满足当事人知情权、自觉接受监督的同时,倒逼法官提高司法能力和办案效率。
稳妥推进司法改革。根据省委部署,浙江法院司法体制改革于2016年5月底全面推开。我院及时成立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派员参加全省法院全面推进司法改革工作培训班。在开展调研摸底、问卷调查、谈心谈话、政策解释等大量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按照上级精神并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嵊州市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首批法官入额实施方案》和《首批法官入额业绩考核实施办法》,正式开展员额法官遴选。
五、狠抓队伍建设,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持之以恒改进司法作风。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队伍建设年”活动,引导干警加强党性修养,增强为民意识,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七个绝不允许”,严格执行浙江法院“十个一律”、“五条纪律”等铁规禁令。
深入推进党风(司法)廉洁建设。认真履行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把全面从严治院落在实处。坚持抓早抓小,健全廉洁工作机制,建立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干警廉政档案等制度,在审判执行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加强对廉洁风险点的实时警示和监控。
增强队伍素质和基层基础。认真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严格落实“五个过硬”要求,加强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着力提升干警司法能力。注重青年干警培养,通过法官导师制度、上下挂职锻炼、与党校高校联合培训、剡溪法苑讲坛、季度“业务之星”、优秀裁判文书评比等活动,营造比学赶超氛围。民一庭、执行局荣获全省法院二等功部门,3名干警荣立省级个人二等功,徐海明获评全省首届“最美政法人”;书记员队伍和司法警察队伍分别在2015、2016年全市法院技能竞赛中荣获团体第一名。
六、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认真贯彻市十五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主动接受代表委员监督,6件建议提案全部在规定期限内办结。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对我院依法履职公正司法情况进行专项监督,向市人大主任会议专题报告商事审判和执行等工作情况。建立代表委员定向联络机制,邀请来院视察、旁听庭审、参与执行等,让代表委员亲历法院的发展与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