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通道是消防人员实施营救和被困人员疏散的生命通道,不能随便占用,必须时刻保持畅通。但在我市部分小区,消防通道被随意侵占的现象还是不同程度存在。
图一
在城北崇安里小区22幢3单元路口,路面上清晰喷涂有“消防车道禁止停车”的标识,但路面停满了车辆,压在黄色标识上(图一)。在21幢3单元门口,同样有占道违停现象。
图二
车辆随意停放占用消防车道,并不只是个别现象。在安吉里小区3幢1单元附近的出入口,有两辆小车直接停在了消防车道上,其中一辆甚至压上了人行道(图二)。而在天星里、月照里等小区,占用消防车道的乱停车行为也多处可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第六十条规定:对单位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个人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道通行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隔楼救火”甚至“隔街救火”已不是新闻,车辆随意停放占用消防车道的不文明之举,本网也常有曝光。我们再次呼吁广大市民,请规范停车,保持“生命通道”畅通,为你我的生命和财产提供一道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