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差距 抓落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执行改革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的意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纲要(2019-2023)》指出,要在进一步完善民事执行制度的同时,加强刑事涉财产部分执行和行政执行制度建设,完善民事、刑事、行政案件执行一体化工作机制,补齐刑事、行政案件执行短板。
嵊州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决策部署,在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的基础上,把刑事涉财产执行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之一。对照民商事执行案件,全面梳理刑事涉财产执行工作的薄弱环节,找差距,抓落实,不断完善刑事涉财产执行机制,把工作短板变成工作强项。2019年至今,嵊州法院共立案执行刑事涉财产案件817件,执行完毕案件510件,通过执行罚金、没收财产、追缴赃款为国家和被害人挽回损失合计约2760万元,切实维护了被害人的合法利益,切断了犯罪分子再犯罪的经济能力,有力维护了生效刑事裁判的权威。
一是参照适用民事执行规范,建立一体化工作机制。执行局与刑事审判庭、立案庭有效沟通,实现刑事涉财产案件移送和执行立案全覆盖,实现快审快判与快执有效衔接。在执行局组建执行专业团队,统一办理刑事涉财产案件,参照民商事案件执行流程,结合刑事涉财产执行特点,设计刑事涉财产执行流程,强化执行刚性,提升刑事涉财产案件执行规范化和实效化,建立民商事、刑事涉财产、行政非诉等执行案件一体化工作机制。在这样的执行力度下,越来越多的被告人为避免二次征信受损,自行或联系家属代为缴纳罚金、退赔款物,改变了一部分罪犯及家属认为已经判刑了,就不需要刑事退赔和民事赔偿,不需要缴纳罚金的错误观念。自动履行渐成常态。
二是联动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监狱协助执行,提升罪犯自动履行率。结合刑事涉财产案件部分被执行人或在当地看守所服刑、或在接受社区矫正的实际,于2019年4月会同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刑事裁判财产性判项执行工作的暂行办法》,进一步细化明确各部门职责,由看守所、司法局、检察院负责敦促罪犯自动履行,并把履行情况纳入日常管理内容。与此同时针对监狱服刑人员,逐案发函监狱要求敦促履行并将其履行情况纳入减刑、假释考核管理。经过大半年的努力,服刑人员“自由刑代替财产刑”的错误观念有所扭转,特别是看守所内服刑人员已从“基本不缴罚金”转变为“积极主动缴纳罚金”,刑事涉财产案件执行完毕率大幅上升。
三是主动邀请检察监督全覆盖,实现阳光执行。为进一步提升刑事涉财产执行的规范,杜绝该领域的选择性执行、拖延执行、消极执行,主动对接市检察院,邀请检察机关对刑事涉财产执行案件进行全面监督。每个案件执行立案后,查封、冻结、扣划、限制消费等执行措施节点实时向检察人员推送,对穷尽强制执行措施仍无法执行到位案件,比照民商事执行案件的终本约谈环节,结案前向检察人员告知调查措施及结果,对疑难复杂、影响面大的诸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诈骗、黑恶势力犯罪等执行案件,邀请检察人员同步执行监督,让每一个刑事涉财产案件都在阳光下执行。
四是重点推进涉黑恶、涉贪腐、涉民生等案件执行。能动司法,强化涉黑恶、涉贪腐、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反腐倡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部署。聚焦黑恶犯罪案件执行,以强制执行罚金、退赔款、追缴违法所得,切断黑恶势力经济来源,坚决“打财断血”,除恶务尽,摧毁黑恶势力“造血”功能。聚焦贪腐案件执行,摸清职务犯罪底数,堵住工作漏洞,确保执行到位,坚决不让腐败分子得到任何好处。聚焦涉民生案件执行,突出强制执行力度的同时,用好司法救助金,确保没有一个被害人因他人的违法犯罪行为遭致生活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