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
关于加大越剧故乡建设力度、推进越剧艺术发展繁荣的建议
【提案人(团体)】
王炎君
【承办单位】
市文广旅游局
【提案建议】
越剧,是全国五大地方戏剧之一,2006年5月被国务院列入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嵊州作为越剧之乡,近年来通过举办全国性越剧演出交流等活动,对外影响不断扩大,但是鉴于嵊州地理位置、经济实力、人才资源等方面的局限,单靠嵊州做好越剧原生地保护和传承发展工作,承载能力明显不足。建议在争取省级资金和人才支持的同时,要加强政策引导和规划指导,加大本地资金的投入和引才力度,积极推进艺校建设和越博升级工作等等,进一步推进嵊州越剧原生地保护和越剧传承发展工作,打响越剧之乡品牌。
【办理情况】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要求,深入推进越剧传承发展“一团一馆一校一节一区一镇一会一网一角一业”的“十个一”平台建设,扎实推进越剧传承发展各项工作,先后获得文化和旅游部授予的“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省委宣传部授予的“五个一”工程奖(越剧大戏《袁雪芬》)、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授予的“中国越剧诞生地——嵊州越剧文化生态区”等荣誉。
为进一步推进嵊州越剧原生地保护和越剧传承发展工作、打响越剧之乡品牌,重点在政策引导、规划指导、资金投入方面下功夫,围绕我省打造越剧文化圈的统一部署,积极争取省里支持,全面推进发源地越剧文化生态保护工作,推动越剧小镇建设,不断提升嵊州越剧的核心竞争力,着力打造全民参与氛围浓厚的越乡文化城市,进一步增强嵊州越剧对外的传播力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