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卫生防护指南的通知》(肺炎机制发〔2020〕15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预防性消毒工作,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消毒范围
全市所有开放营业的农贸市场、超市、银行、酒店(宾馆);市区及各乡镇(街道)集中隔离点、垃圾中转站、高速口岗亭、卡口工棚、公共厕所;各乡镇(街道)、机关部门(单位)室内大厅、会议室、电梯、厕所等公共区域。
职责分工
建设局负责市区垃圾中转站、公厕消毒工作;卫生健康局负责督促住宿场所消毒工作;市场监管局负责督促各超市及餐饮场所消毒工作;金融办负责督促全市各银行消毒工作;商投集团负责江滨市场消毒工作;各乡镇(街道)负责各自机关大院及辖区隔离点、高速岗亭、卡口工棚、公共厕所、农贸市场消毒工作;其他部门(单位)负责做好各自系统内公共区域、对外窗口等地消毒。
工作要求
1.消毒药物选择及操作方法见附件。
2.禁止使用中央空调,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做到每天4次开门(窗)通风,每次不低于15分钟。
3.农贸市场、超市等公共场所需在停业无人时消毒,且所有摊位做好覆盖隔离。
4.农贸市场、银行、超市等人流量大的场所需每日消毒,其他场所视人流量情况隔天消毒。
5.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要为工作人员配备口罩、防护眼镜、橡胶手套等必要的防护措施,保证工作人员安全。
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3日
消毒药物选择及操作方法消毒药物选择
一、可选择漂白粉(25%)、泡腾片(50%)以及84消毒液(5%)
进行消毒作业。
二、配置方法
以常见500mg/L浓度为例,
1.可以使用漂白粉(25%)2克,与1升水混合,取上清液。(漂白粉不可直接放入喷雾器中,沉淀成分易使喷雾器发生堵塞)
2.泡腾片1颗配比一升水混合
3.按84消毒液(5%)与清水以1∶99进行配置。
具体消毒产品配置请参见产品说明书。
三、常见适用场景及消毒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