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村民:
新昌县京新药业原料药厂区7月4日紧急停产以后,生产系统尚有大量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必须尽快处置。7月15日上午8时,应急处置工作已经启动,至7月22日上午8时结束,现在正在抓紧进行之中。
组织处置危险化学物品,排除安全事故隐患,是各级政府履行职责、确保公共安全的需要,也是保障和维护群众利益的需要。这是绍兴市政府、嵊州市政府、新昌县政府的行为,不是企业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以任何方式妨碍、阻挠、冲击应急处置工作。否则将依法处理,引发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希望广大群众积极支持、配合政府做好这项工作,确保公共安全;提醒大家提高警惕,不信谣、不串联、不围堵,确保反应釜中化学品在七天内顺利处置完毕。处置完毕后,在两县市未协商解决好问题之前,京新药业原料厂不开工生产。
特此告知!
嵊州市人民政府
200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