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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凌晨4时10分,高速交警三大队巡逻民警在上三高速嵊州境内发现一辆“小型货车”在高速公路上低速行驶。交警尾随为该车预警时,发现车牌号有异样,原本底色为蓝色的车牌变成了绿色。再仔细一看,车牌号码数字位数也不对,便怀疑这是一辆套牌车辆。鉴于该车低速行驶,交警在嵊州出口将其带离了高速公路。 经停车检查,才发现该车并不是套牌车辆,而是一辆名副其实的拖拉机。江苏省江都籍驾驶员韩某道出了其中的原委。 原来,今年2月23日刚刚考出驾驶证的韩某今年加入了南下收割粮食赚钱的队伍。7月16日凌晨4时许,韩某一行出发打算到温州瑞安收割粮食。沿途山路崎岖,韩某的二手拖拉机故障连连,再加上出生在大平原的韩某从来没有开过山路,使得这趟路途非常艰辛。可到了瑞安却让韩某等人大失所望,原来瑞安地区的早稻收割工作早已经在台风来临前完成,没有收割的稻子也已经被台风毁坏,无法收割。老乡们决定南下去福建福鼎。但韩某知道自己的二手拖拉机根本无法承受山路的颠簸,韩某决定回家。在与老乡道别时,一个老乡给韩某出了一个馊主意:怕走山路就走高速好了。而韩某虽然考出了驾驶证,但是对于拖拉机不得进入高速公路的法律规定却一概不知,于是就在7月19日18时52分从甬台温高速公路温州南收费站上了高速。 高速交警对韩某的行为作出了相应的处罚。
相关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 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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