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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开展结对帮扶欠发达乡村和低收入农户奔小康活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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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
2008年06月13日10:5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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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市级机关各部门: 根据市委《关于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为重点,深化拓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嵊市委〔2008〕6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欠发达乡村和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的若干意见》(嵊市委〔2008〕11号)精神,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广泛开展结对帮扶欠发达乡村和低收入农户奔小康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对帮扶欠发达乡村和低收入农户奔小康活动的对象 根据我市实施欠发达乡村和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的总体部署,本次结对帮扶欠发达乡村和低收入农户奔小康活动的对象是相对欠发达乡镇、年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以下的欠发达村(以2007年度农经报表为准)和2007年家庭人均收入4000元以下的低收入农户(以低收入农户状况专项调查结果为准),重点结对帮扶年集体经济收入3万元以下的欠发达村和年家庭人均收入2500-4000元、有发展愿望、具一定发展条件的低收入农户。 二、结对帮扶欠发达乡村和低收入农户奔小康活动的目标 本次结对帮扶欠发达乡村和低收入农户奔小康活动时间为2008年至2010年。到2010年,基本消除集体经济收入3万元以下的行政村,人均收入3500元以下的低收入农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人均收入在2501元至4000元的低收入农户60%以上人均收入超过6000元。 三、结对帮扶欠发达乡村和低收入农户奔小康活动的任务及要求 1.镇乡协作。五大集镇和经济开发区要分别结对帮扶一个欠发达乡镇。建立帮扶协作的镇乡之间要加强联系和交流,明确任务,加强合作,落实各项帮扶措施。经济强镇要结合欠发达乡镇的实际,帮助制订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努力拓宽致富奔小康思路;帮助培育主导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扶持发展现代农业、家庭工业和三产服务业;加强劳动力素质培训,建立来料加工和劳务输出基地,帮助开辟就业渠道;帮助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帮助加强村级班子自身建设,提高村级组织战斗力;每年安排不少于15万元的帮扶资金,帮助结对乡镇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和低收入农户增收。欠发达乡镇要对所辖经济薄弱村情况及低收入农户进行全面调查,提出发展计划和年度措施,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职责,扎实推进经济薄弱村整转和低收入农户增收。 2.部门联村。市级机关各部门要分别结对帮扶一个欠发达村或新农村建设重点村。主要开展好“六帮助、六推动”:一是帮助扶持特色产业,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二是帮助开展教育培训,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三是帮助重点区域搬迁,推动农户下山安置;四是帮助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五是帮助提高农村保障水平,推动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救助体系;六是帮助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推动完善村两委会的运作机制。在具体帮扶中,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定期组织机关干部到村进行调研等实践活动,因地制宜开展帮扶工作。 3.干部联户。各乡镇(街道)在职干部职工,市级机关各部门及其下属部分事业单位的在职干部职工,垂直管理部门、金融系统、市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在职机关管理人员,要分别结对一户低收入农户,并扩大到工商企业和农村党员干部、种养大户、个私业主等,做到低收入农户结对帮扶全覆盖。市级机关人员确定以2008年4月进入市会计核算中心发放基本工资的人员数为准,市政府直属企事业单位、垂直管理部门、金融系统中未纳入会计核算中心但有结对联系村任务的部门,以在职党员数为准。各级结对干部要认真学习宣传“三农”政策,提高做农村工作的能力;深入帮扶对象家中调查研究,帮助他们理清发展思路,因户制宜帮助制定发展措施;积极帮助提供致富信息、联系发展项目;负责帮扶项目生产可行性及效益的评估,指导帮扶对象科学实施项目;帮助落实生产扶持资金,监督扶持资金的合理使用。每年要提供一定数量的帮扶慰问金,切实解决其实际困难。 四、加强对结对帮扶欠发达乡村和低收入农户奔小康活动的领导 开展结对帮扶奔小康活动,是推动欠发达乡村发展和低收入农户增收,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载体,是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这一活动的重大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这项工作做实做好。 1.加强领导。结对帮扶奔小康活动由市欠发达乡村和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的工作指导、综合协调、督查考核等工作。各乡镇(街道)和市级机关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组织,做到党政领导“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明确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结对帮扶奔小康活动顺利实施。 2.明确责任。各乡镇(街道)要做好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档案,严格按照标准把好低收入农户帮扶对象审核关,加强与联系单位、结对干部的沟通,做好帮扶对子的组建工作。市级机关各部门及其机关干部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在信息提供、技术培训、劳务输出组织、来料加工项目引进、农村经纪人培训等方面做好服务。要层层分解任务,责任到人,签订帮扶责任书,做到帮扶对象不脱贫,干部不脱钩。 3.建立档案。认真开展低收入农户建档立卡工作,摸清底数,由乡镇建立动态管理档案。在此基础上,根据市欠发达乡村和低收入农户奔小康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到各乡镇(街道)的名额,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再由各乡镇(街道)上报市欠发达乡村和低收入农户奔小康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列入市低收入农户首期帮扶对象。 4.确定干部。经审定的帮扶对象,原则上由所在乡镇(街道)干部、乡镇(街道)联系部门的干部予以帮扶,个别部门的联系乡镇视帮扶工作需要另行调整。各机关设在乡镇(街道)的下属基层站所的干部参与所在乡镇(街道)的帮扶活动。具体结对帮扶情况由乡镇(街道)根据机关干部一人一户,对有发展愿望、具一定发展条件的低收入农户优先安排机关干部结对,其余低收入农户由乡镇(街道)、村两级干部、乡镇工商业主、种养大户结对到位,做到全面覆盖。机关部门要主动与所联系的乡镇(街道)进行沟通,将本部门干部人数、名单提供给乡镇(街道),以便乡镇(街道)进行相应安排。若结对干部工作调动,由乡镇(街道)和部门协商调整,确保结对农户有一名结对干部。 5.健全机制。要积极探索结对帮扶活动的长效机制,建立工作协调、信息反馈、工作例会、督查检查、考核等制度,及时掌握情况,加强工作督查,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把活动开展情况列入各乡镇(街道)和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市委组织部和市农办要承担牵头协调的工作职责,加强对活动的指导和督查。纪委(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帮扶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各单位要把低收入农户脱贫绩效作为干部年度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工作积极、成绩明显的单位和个人,市委、市政府将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力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结对帮扶欠发达乡村和低收入农户奔小康活动实施方案
中共嵊州市委办公室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6月11日
主题词:农村工作 结对帮扶活动△ 通知 附件: 结对帮扶欠发达乡村和低收入农户奔小康活动 实 施 方 案
一、欠发达乡村结对: 1.在诸暨市5个经济强镇结对我市5个欠发达乡镇的基础上,在5个中心镇、经济开发区与6个欠发达乡镇之间建立帮扶协作关系。 2.在绍兴市级部门结对我市25个欠发达村的基础上,市级机关部门都要联系一个乡镇街道、结对帮扶一个欠发达村或新农村建设重点村。 3.乡镇、街道主职领导分别联系一个欠发达村或新农村建设重点村。 4.部门派驻乡镇的派出机构分别联系一个欠发达村。 二、低收入农户结对: 1.市级领导。市委、市政府班子成员和市人大、政协主职领导分别联系一个乡镇(街道)、一个欠发达村或新农村建设重点村、一户低收入农户,市人大、政协其他领导分别联系一户低收入农户。 2.机关干部。市级机关各部门在职干部职工,垂直管理部门、金融系统、市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在职机关管理人员及纳入集中核算的有关事业单位的在职干部职工、乡镇(街道)干部职工,每人结对帮扶一户低收入农户。市级机关干部结对以联系村及其周边村的低收入农户为主,乡镇街道干部结对以本辖区内的低收入农户为主。 3.下派的农村工作指导员。绍兴市、嵊州市两级下派的指导员,分别结对派驻村的一户低收入农户。 4.农村党员干部。全市各行政村的主职干部及部分农村党员干部,分别联系一户低收入农户。 5.工商企业、个私业主、种养大户等。发动城镇工商企业、农村个私业主、种养大户等先富群体在开展村企结对共建新农村的基础上,结对帮扶一批低收入农户。 6、绍兴市级机关结对帮扶村的低收入农户由相应绍兴市级部门的机关干部安排结对。
附表1:
绍兴市、嵊州市镇乡帮扶协作对应表
经济强镇 |
欠发达乡镇 |
诸暨市店口镇 |
通源乡 |
诸暨市大唐镇 |
北漳镇 |
诸暨市暨阳街道 |
竹溪乡 |
诸暨市陶朱街道 |
雅璜乡 |
诸暨市浣东街道 |
谷来镇 |
嵊州市甘霖镇 |
里南乡 |
嵊州市崇仁镇 |
王院乡 |
嵊州市长乐镇 |
贵门乡 |
嵊州市三界镇 |
下王镇 |
嵊州市黄泽镇 |
金庭镇 |
嵊州经济开发区 |
仙岩镇 |
附表2:
绍兴市级部门结对我市欠发达村对应表
结对村 |
结对单位 |
石璜镇罗松村 |
绍兴市工贸国资公司 |
仙岩镇贤家村 |
绍兴市人大办公室 |
仙岩镇唐天竺村 |
绍兴市公安局 |
下王镇童家坞村 |
绍兴市政府办公室 |
下王镇清溪村 |
绍兴市纪委(监察局) |
下王镇日月村 |
绍兴市教育局 |
下王镇何村村 |
绍兴市水利局 |
下王镇樟家田村 |
绍兴市人事局 |
下王镇沙弄村 |
绍兴市科协 |
下王镇高山村 |
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 |
下王镇青桥村 |
绍兴市中级法院 |
下王镇大浦平村 |
绍兴市邮政局 |
里南乡周溪村 |
绍兴黄酒集团 |
里南乡大岭村 |
绍兴市经贸委 |
里南乡考溪坞村 |
绍兴市委党校 |
里南乡丁溪村 |
工行绍兴分行 |
里南乡叶村村 |
绍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里南乡八宿屋村 |
绍兴市人防办 |
贵门乡流岭村 |
绍兴市审计局 |
贵门乡横山村 |
绍兴市科技局 |
贵门乡贵门村 |
绍兴市规划局 |
通源乡松明培村 |
绍兴市交通局 |
通源乡吴联村 |
绍兴市发改委 |
通源乡白雁坑村 |
绍兴市建管局 |
通源乡西三村 |
绍兴市供销总社 |
附表3:
市级机关各部门联系乡镇、结对村对应表
市级机关 |
联系乡镇 |
结对村 |
市委办 |
甘霖镇 |
施家岙村 |
妇 联 |
后袁湖村 |
财政局 |
丽湖村 |
卫生局 |
郑庄村 |
合作银行 |
求家坎村 |
市府办 |
长乐镇 |
福全村 |
建设局 |
上南庄村 |
国税局 |
永红村 |
农业银行 |
珠溪村 |
住房基金管理中心 |
坎二村 |
政法委 |
崇仁镇 |
横下村 |
政研室 |
安家村 |
交通局 |
赵马村 |
审计局 |
富四村 |
工商银行 |
马家坑村 |
纪委(监察) |
三界镇 |
北街村 |
统战部 |
福源村 |
人事局 |
长桥村 |
建管局 |
友谊村 |
人民银行 |
盛岙村 |
宣传部 |
黄泽镇 |
青石桥村 |
档案局 |
家园村 |
水利水电局 |
官湖桥村 |
广电总台 |
白泥坎村 |
事务局 |
恒路村 |
经贸局 |
三江街道 |
缸山村 |
信访局 |
王明堂村 |
城管执法局 |
花田村 |
市场总公司 |
上东潭村 |
交通银行 |
合新村 |
人大办 |
鹿山街道 |
上碧溪村 |
党 校 |
上任村 |
安监局 |
雅致村 |
邮政局 |
三联村 |
建设银行 |
李西村 |
政协办 |
剡湖街道 |
八何洋村 |
团市委 |
大湾村 |
民政局 |
禹溪村 |
食药品监管局 |
里坂村 |
银监委 |
罗南村 |
开发委 |
浦口街道 |
故江村 |
老干部局 |
浦东村 |
司法局 |
五莲村 |
国土局 |
沈茹新村 |
农发行 |
东联村 |
组织部 |
石璜镇 |
堰底村 |
劳动保障局 |
雅宅村 |
联通公司 |
溪西村 |
太平洋保险公司 |
何王村 |
工商局 |
谷来镇 |
二村 |
科 协 |
吕岙村 |
文广新局 |
九里斜村 |
残 联 |
马村 |
外经贸局 |
仙岩镇 |
白岩村 |
总工会 |
禹山村 |
环保局 |
桥石头村 |
中国银行 |
张溪村 |
公安局 |
金庭镇 |
金庭村 |
新闻传媒中心 |
华堂村 |
人计局 |
济渡村 |
供电局 |
晋溪村 |
法 院 |
北漳镇 |
金兰村 |
审批中心 |
东林村 |
气象局 |
小柏村 |
烟草局 |
北漳村 |
教体局 |
下王镇 |
梅坑村 |
粮食局 |
下王村 |
招投标中心 |
小溪村 |
人保公司 |
上店村 |
林业局 |
贵门乡 |
贵门村 |
统计局 |
屠溪村 |
供销社 |
玠溪村 |
人武部 |
里南乡 |
叶村 |
机关党工委 |
丁溪村 |
发改局 |
八宿屋村 |
农业局 |
竹溪乡 |
竹溪村 |
商贸办 |
盛家坞村 |
人寿公司 |
舜源村 |
科技局 |
雅璜乡 |
戴溪村 |
质监局 |
焦坑村 |
电信局 |
雅璜村 |
旅游局 |
王院乡 |
石山屏村 |
工商联 |
丰田岭村 |
国资公司 |
培坑村 |
检察院 |
通源乡 |
通源村 |
文 联 |
白雁坑村 |
移动公司 |
松明培村 |
水务集团 |
通益村 |
附表4:
市、镇两级参与结对名额表
单位名称 |
结对干部数 |
|
单位名称 |
结对干部数 |
市委办 |
25 |
|
交行 |
19 |
人大办 |
26 |
|
农发行 |
11 |
市府办 |
42 |
|
合作银行 |
28 |
政协办 |
19 |
|
人民保险 |
19 |
纪律检查委员会 |
31 |
|
人寿保险 |
8 |
组织部 |
24 |
|
太保 |
6 |
宣传部 |
18 |
|
甘霖镇 |
109 |
统一战线工作部 |
13 |
|
长乐镇 |
106 |
政法委 |
12 |
|
崇仁镇 |
82 |
市委政策研究室 |
11 |
|
三界镇 |
94 |
机关党委 |
5 |
|
黄泽镇 |
72 |
档案局 |
15 |
|
三江街道 |
51 |
信访局 |
6 |
|
鹿山街道 |
59 |
老干部局 |
7 |
|
剡湖街道 |
55 |
党校 |
19 |
|
浦口街道 |
42 |
人武部 |
27 |
|
石璜镇 |
44 |
法院 |
114 |
|
谷来镇 |
37 |
检察院 |
69 |
|
仙岩镇 |
36 |
新闻传媒中心 |
31 |
|
金庭镇 |
35 |
总工会 |
11 |
|
北漳镇 |
32 |
团市委 |
9 |
|
下王镇 |
25 |
妇联 |
10 |
|
里南乡 |
24 |
科学技术协会 |
8 |
|
贵门乡 |
21 |
工商联 |
11 |
|
雅璜乡 |
18 |
文联 |
4 |
|
通源乡 |
15 |
发展计划局 |
40 |
|
王院乡 |
11 |
经济贸易局 |
27 |
|
竹溪乡 |
12 |
教育体育局 |
45 |
|
散装水泥办 |
4 |
科学技术局 |
11 |
|
福利企业办 |
4 |
公安局 |
422 |
|
救助管理站 |
3 |
民政局 |
21 |
|
殡管所 |
7 |
司法局 |
40 |
|
交警大队 |
68 |
财政局 |
206 |
|
就业管理处 |
19 |
人事局 |
23 |
|
就业训练中心 |
5 |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17 |
|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
28 |
国土资源局 |
89 |
|
质监站 |
15 |
建设局 |
30 |
|
白蚁防治站 |
3 |
交通局 |
23 |
|
房管会 |
27 |
水利水电局 |
56 |
|
规划管理处 |
14 |
农业局 |
21 |
|
住房公积金嵊州分中心 |
10 |
林业局 |
29 |
|
城乡建设测量队 |
8 |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
23 |
|
园林管理处 |
19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19 |
|
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
8 |
卫生局 |
22 |
|
运管所 |
61 |
人口与计划生育局 |
18 |
|
交通培训中心 |
5 |
审计局 |
20 |
|
农机管理站 |
24 |
环境保护局 |
17 |
|
种子管理站 |
7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11 |
|
畜牧兽医局 |
19 |
安监局 |
24 |
|
农技推广中心 |
19 |
粮食局 |
15 |
|
新能源办 |
6 |
统计局 |
23 |
|
蚕业管理站 |
9 |
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34 |
|
农经站 |
8 |
城南建设管委会 |
9 |
|
文化馆 |
18 |
行政审批中心 |
16 |
|
图书馆 |
15 |
招投标中心 |
19 |
|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 |
12 |
商贸办 |
19 |
|
越剧艺校 |
10 |
建筑业管理局 |
16 |
|
越剧博物馆 |
4 |
旅游局 |
7 |
|
文管会 |
7 |
残联 |
7 |
|
计划生育指导站 |
20 |
广播电视总台 |
73 |
|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48 |
机关事务局 |
40 |
|
卫生监督所 |
34 |
供销社 |
12 |
|
环保监测站 |
24 |
市场公司 |
40 |
|
产品质量监督所 |
9 |
水务集团 |
5 |
|
老年活动中心 |
2 |
国税局 |
178 |
|
环卫处 |
77 |
工商局 |
171 |
|
青少年活动中心 |
4 |
技术监督局 |
18 |
|
婚姻登记中心 |
3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18 |
|
市容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
48 |
供电局 |
124 |
|
规划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
31 |
烟草局 |
14 |
|
市政设施管理处 |
23 |
邮政局 |
54 |
|
市政设施(路灯站) |
10 |
电信局 |
89 |
|
矿产管理事务所 |
2 |
气象局 |
16 |
|
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 |
3 |
移动公司 |
8 |
|
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 |
6 |
联通公司 |
7 |
|
水文站 |
11 |
人行 |
24 |
|
科技情报研究所 |
8 |
银监委 |
2 |
|
中草药研究所 |
4 |
工行 |
45 |
|
林技推广中心 |
14 |
农行 |
125 |
|
残疾人康复培训中心 |
3 |
中行 |
46 |
|
农业信息中心 |
4 |
建行 |
65 |
|
地质环境监测站 |
1 |
合计 |
5096 |
注:各单位设在乡镇(街道)的下属基层站所的干部职工参与所在乡镇(街道)的帮扶活动,可在本级结对干部数中核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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