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市级机关各部门:
根据市委《关于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为重点,深化拓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嵊市委〔2008〕6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欠发达乡村和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的若干意见》(嵊市委〔2008〕11号)精神,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广泛开展结对帮扶欠发达乡村和低收入农户奔小康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对帮扶欠发达乡村和低收入农户奔小康活动的对象
根据我市实施欠发达乡村和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的总体部署,本次结对帮扶欠发达乡村和低收入农户奔小康活动的对象是相对欠发达乡镇、年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以下的欠发达村(以2007年度农经报表为准)和2007年家庭人均收入4000元以下的低收入农户(以低收入农户状况专项调查结果为准),重点结对帮扶年集体经济收入3万元以下的欠发达村和年家庭人均收入2500-4000元、有发展愿望、具一定发展条件的低收入农户。
二、结对帮扶欠发达乡村和低收入农户奔小康活动的目标
本次结对帮扶欠发达乡村和低收入农户奔小康活动时间为2008年至2010年。到2010年,基本消除集体经济收入3万元以下的行政村,人均收入3500元以下的低收入农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人均收入在2501元至4000元的低收入农户60%以上人均收入超过6000元。
三、结对帮扶欠发达乡村和低收入农户奔小康活动的任务及要求
1.镇乡协作。五大集镇和经济开发区要分别结对帮扶一个欠发达乡镇。建立帮扶协作的镇乡之间要加强联系和交流,明确任务,加强合作,落实各项帮扶措施。经济强镇要结合欠发达乡镇的实际,帮助制订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努力拓宽致富奔小康思路;帮助培育主导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扶持发展现代农业、家庭工业和三产服务业;加强劳动力素质培训,建立来料加工和劳务输出基地,帮助开辟就业渠道;帮助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帮助加强村级班子自身建设,提高村级组织战斗力;每年安排不少于15万元的帮扶资金,帮助结对乡镇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和低收入农户增收。欠发达乡镇要对所辖经济薄弱村情况及低收入农户进行全面调查,提出发展计划和年度措施,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职责,扎实推进经济薄弱村整转和低收入农户增收。
2.部门联村。市级机关各部门要分别结对帮扶一个欠发达村或新农村建设重点村。主要开展好“六帮助、六推动”:一是帮助扶持特色产业,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二是帮助开展教育培训,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三是帮助重点区域搬迁,推动农户下山安置;四是帮助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五是帮助提高农村保障水平,推动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救助体系;六是帮助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推动完善村两委会的运作机制。在具体帮扶中,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定期组织机关干部到村进行调研等实践活动,因地制宜开展帮扶工作。
3.干部联户。各乡镇(街道)在职干部职工,市级机关各部门及其下属部分事业单位的在职干部职工,垂直管理部门、金融系统、市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在职机关管理人员,要分别结对一户低收入农户,并扩大到工商企业和农村党员干部、种养大户、个私业主等,做到低收入农户结对帮扶全覆盖。市级机关人员确定以2008年4月进入市会计核算中心发放基本工资的人员数为准,市政府直属企事业单位、垂直管理部门、金融系统中未纳入会计核算中心但有结对联系村任务的部门,以在职党员数为准。各级结对干部要认真学习宣传“三农”政策,提高做农村工作的能力;深入帮扶对象家中调查研究,帮助他们理清发展思路,因户制宜帮助制定发展措施;积极帮助提供致富信息、联系发展项目;负责帮扶项目生产可行性及效益的评估,指导帮扶对象科学实施项目;帮助落实生产扶持资金,监督扶持资金的合理使用。每年要提供一定数量的帮扶慰问金,切实解决其实际困难。
四、加强对结对帮扶欠发达乡村和低收入农户奔小康活动的领导
开展结对帮扶奔小康活动,是推动欠发达乡村发展和低收入农户增收,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载体,是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这一活动的重大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这项工作做实做好。
1.加强领导。结对帮扶奔小康活动由市欠发达乡村和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的工作指导、综合协调、督查考核等工作。各乡镇(街道)和市级机关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组织,做到党政领导“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明确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结对帮扶奔小康活动顺利实施。
2.明确责任。各乡镇(街道)要做好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档案,严格按照标准把好低收入农户帮扶对象审核关,加强与联系单位、结对干部的沟通,做好帮扶对子的组建工作。市级机关各部门及其机关干部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在信息提供、技术培训、劳务输出组织、来料加工项目引进、农村经纪人培训等方面做好服务。要层层分解任务,责任到人,签订帮扶责任书,做到帮扶对象不脱贫,干部不脱钩。
3.建立档案。认真开展低收入农户建档立卡工作,摸清底数,由乡镇建立动态管理档案。在此基础上,根据市欠发达乡村和低收入农户奔小康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到各乡镇(街道)的名额,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再由各乡镇(街道)上报市欠发达乡村和低收入农户奔小康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列入市低收入农户首期帮扶对象。
4.确定干部。经审定的帮扶对象,原则上由所在乡镇(街道)干部、乡镇(街道)联系部门的干部予以帮扶,个别部门的联系乡镇视帮扶工作需要另行调整。各机关设在乡镇(街道)的下属基层站所的干部参与所在乡镇(街道)的帮扶活动。具体结对帮扶情况由乡镇(街道)根据机关干部一人一户,对有发展愿望、具一定发展条件的低收入农户优先安排机关干部结对,其余低收入农户由乡镇(街道)、村两级干部、乡镇工商业主、种养大户结对到位,做到全面覆盖。机关部门要主动与所联系的乡镇(街道)进行沟通,将本部门干部人数、名单提供给乡镇(街道),以便乡镇(街道)进行相应安排。若结对干部工作调动,由乡镇(街道)和部门协商调整,确保结对农户有一名结对干部。
5.健全机制。要积极探索结对帮扶活动的长效机制,建立工作协调、信息反馈、工作例会、督查检查、考核等制度,及时掌握情况,加强工作督查,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把活动开展情况列入各乡镇(街道)和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市委组织部和市农办要承担牵头协调的工作职责,加强对活动的指导和督查。纪委(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帮扶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各单位要把低收入农户脱贫绩效作为干部年度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工作积极、成绩明显的单位和个人,市委、市政府将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力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结对帮扶欠发达乡村和低收入农户奔小康活动实施方案
中共嵊州市委办公室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6月11日
附件:
结对帮扶欠发达乡村和低收入农户奔小康活动
实 施 方 案
一、欠发达乡村结对:
1.在诸暨市5个经济强镇结对我市5个欠发达乡镇的基础上,在5个中心镇、经济开发区与6个欠发达乡镇之间建立帮扶协作关系。
2.在绍兴市级部门结对我市25个欠发达村的基础上,市级机关部门都要联系一个乡镇街道、结对帮扶一个欠发达村或新农村建设重点村。
3.乡镇、街道主职领导分别联系一个欠发达村或新农村建设重点村。
4.部门派驻乡镇的派出机构分别联系一个欠发达村。
二、低收入农户结对:
1.市级领导。市委、市政府班子成员和市人大、政协主职领导分别联系一个乡镇(街道)、一个欠发达村或新农村建设重点村、一户低收入农户,市人大、政协其他领导分别联系一户低收入农户。
2.机关干部。市级机关各部门在职干部职工,垂直管理部门、金融系统、市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在职机关管理人员及纳入集中核算的有关事业单位的在职干部职工、乡镇(街道)干部职工,每人结对帮扶一户低收入农户。市级机关干部结对以联系村及其周边村的低收入农户为主,乡镇街道干部结对以本辖区内的低收入农户为主。
3.下派的农村工作指导员。绍兴市、嵊州市两级下派的指导员,分别结对派驻村的一户低收入农户。
4.农村党员干部。全市各行政村的主职干部及部分农村党员干部,分别联系一户低收入农户。
5.工商企业、个私业主、种养大户等。发动城镇工商企业、农村个私业主、种养大户等先富群体在开展村企结对共建新农村的基础上,结对帮扶一批低收入农户。
6、绍兴市级机关结对帮扶村的低收入农户由相应绍兴市级部门的机关干部安排结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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