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党委,市级机关各部门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和绍兴市全面改善民生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工业强市、和谐惠民”工作主线,结合嵊州实际,就全面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提出如下贯彻实施意见。
一、把握全面改善民生的总体要求
(一)全面改善民生的重大意义
全面改善民生,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环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题中之义,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近年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在致力发展经济的同时,深入实施为民办实事工程,在改善民生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对照中央、省委和绍兴市委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民生领域中的许多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全面改善民生任务仍然繁重而紧迫。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解决民生问题的极端重要性,把全面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切实关注民生并持续不断地改善民生,更好地凝聚民心、集中民智、发挥民力,努力建设和谐嵊州。
(二)全面改善民生的指导思想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改善民生工作,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工业强市、和谐惠民”工作主线,牢牢把握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总要求,坚持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以创新机制为保障,通过实施系列惠民行动,使人民群众在接受优质教育、促进就业、增加收入、享受社会保障、丰富精神生活、提高健康水平、改善人居环境等方面得到更多实惠,确保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成果惠及全市人民。
(三)全面改善民生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重在民生。坚持把改善和保障民生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目的,摆在各项工作的优先位置,切实保障人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权益。
——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重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民生问题,统筹协调好各方面群众的利益关系。
——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整合财力物力,分清轻重缓急,推动公共资源向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发展领域倾斜,实现改善民生的力度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科学发展,共建共享。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经济社会切实转入科学发展轨道,努力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使经济发展成果更多体现到改善民生上,实现全体人民共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四)全面改善民生的目标任务
1.围绕学有所教,构建发展均衡的教育文化体系。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加大教育投入,整合教育资源,加快教育结构调整,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大力推进教育现代化,提高优质教育资源使用效益,实现优质教育普及化、均衡化,让更多的人接受更好的教育。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加强设施建设,完善服务体系,深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到2012年,高水平普及十五年教育,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更加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教育综合实力和公民综合素质不断提升。
2.围绕劳有所得,构建高效公平的创业就业体系。坚持富民优先,把加快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作为全面改善民生的核心任务。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优化创业环境,以创业带动就业,使更多的劳动者成为创业者,大力促进全民创业和城乡居民充分就业。完善收入分配政策,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及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不断提高初次分配中劳动报酬比重,并通过扩大转移支付、强化税收调节、创造机会公平等措施,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使全体社会成员共同致富。到201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分别增长10%、9%,中等收入者群体进一步扩大,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
3.围绕病有所医,构建覆盖城乡的健康服务体系。着眼于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完善重大疾病防控体系,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和能力明显提高,较好地满足社会多层次、多样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到2012年,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努力创建成“浙江省卫生强县(市)”。
4.围绕老有所养,构建全民共享的社会保障体系。坚持把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基本的社会保障作为最重要的社会公平,完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最低生活保障机制,加强企业职工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工作,加快建立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缩小城乡差距。到2012年,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
5.围绕住有所居,构建宜于人居的住房保障体系。以改善人居环境为目标,制定实施住房建设规划,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和供应体系,统筹城乡资源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整治,切实改善城乡居民的人居环境和条件。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切实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努力培育和谐的社会关系。到2012年,城乡居民的住房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环境保护能力明显提高,社会治安状况更加良好,城乡居民安居乐业的局面更加巩固。
二、抓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系列惠民行动
1.促进教育公平
优化公共教育资源配置。着力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水平,有效遏制“择校”现象。推进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在优质师资、优惠政策、资金投入上向农村倾斜,缩小城乡教育发展差距,到2012年全市80%以上乡镇创建成为教育基本现代化乡镇,85%以上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成为省标准化学校。加快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农村合格幼儿园创建和中心村幼儿园建设,到2012年等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入园幼儿数的85%以上。高标准普及高中段教育,到2012年所有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条件基本达到省级重点学校的标准。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继续实施职业教育“六项行动计划”,推进“双证制”教育,加强中职学生的技能训练,打造嵊州职业教育的高技能品牌,创建省级及以上重点职校2所、实训基地2个,示范专业3个。大力发展成人教育、社区教育、现代远程教育,开展职业培训,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
完善教育保障机制。加大财政对教育的投入,确保达到“二提高、三增长”的法定要求。建立义务教育阶段日常公用经费标准正常增长机制,逐步提高标准,到2012年,年生均不低于初中780元、小学580元。实行义务教育教科书、作业本免费制度,提高农村中小学爱心营养餐标准,进一步落实对中等职业学校家庭困难学生的各项资助政策。逐步将学前教育纳入财政预算,建立学前教育专项发展经费,逐年提高补助办园经费标准。完善外来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办法,多渠道解决其入学问题,免除符合条件的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借读费。加强教师队伍特别是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城乡教师编制一体化,增加农村学校教师编制,制定农村教师激励政策,完善和落实教师待遇制度。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收费政策和公办普通高中招生“三限”政策。
2.推动全民创业就业
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切实落实《就业促进法》,不断完善税收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社保补贴、免费职业介绍和培训补贴等扶持政策,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示范社区”活动,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到2012年全市新增城镇就业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下。积极推进农民转移就业,到2012年80%的农民转移到二三产业就业。
鼓励自主创业。全面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积极探索建立农业政策性保险体系,鼓励农民领办、创办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建立完善小额担保贷款和农民住房抵押贷款、税费减免等创业政策,鼓励农民生活用房和生产用房分离配套建设,改善创业环境,大力发展农村现代家庭工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加强创业就业技能培训。建立和完善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分类开展个体工商户、失业下岗人员、新成长劳动力、在职职工、农村劳动力以及进城务工人员等各类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着力提高劳动者创业就业能力。2008年至2012年全市组织创业培训1000人,就业再就业培训1万人,农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1.5万人,农村实用人才培训2.5万人,培养各类技能人才3万人。
搭建创业就业服务平台。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加强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职业介绍机构建设,形成连通城乡、覆盖全市的就业服务网络,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一站式”就业服务。积极举办针对不同对象的各种人力资源招聘周市和季节性招聘活动,为城乡劳动者就业再就业提供更多的机会。
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全面推进劳动合同签订和依法履行,进一步扩大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覆盖面,健全工资支付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力量,建立劳动保障举报投诉咨询中心,推进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劳动争议案件协调调解率达到60%以上。加强职代会和厂务公开等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发挥工会在劳动保障监督中的作用,畅通劳动关系协商沟通渠道。
3.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扎实推进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市、乡镇(街道)和村的三级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市急救中心建设,完善医疗急救体系和120、110、119联动协同机制,健全覆盖城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妇幼保健、卫生监督执法和公共卫生信息预警监测报告体系,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施优生促进工程,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创建成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进一步完善全市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体系。
大力发展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不断完善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突出抓好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到2012年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设置率达100%,所有村级社区卫生服务站业务用房达到150平方米,城市和农村平原地区居民出行20分钟、山区居民出行30分钟就能到达卫生服务机构。加强城乡社区医务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城乡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
深入实施医疗惠民系列行动。继续推进惠民医院建设,加大惠民力度,努力为弱势群体包括外来人口提供可及、有效的医疗惠民服务。设立专项资金,每两年为城乡居民提供一次健康体检。广泛开展卫生服务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活动,为城乡居民送医送药。
加快构建新型医疗服务体系。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建设好代表区域医疗水平的现代化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坚持中西医并重,加快发展中医药事业,创建成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建立健全社区责任医生制度,推广社区卫生服务“收支两条线管理”和“药品零差率”的做法,引导城乡居民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实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合理分工双向转诊。探索公立医疗机构经济补偿机制,加强医院成本和效益核算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严格医疗机构收费管理,努力降低群众医药负担。
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构建市区“15分钟”健身圈工程,实施“新农村小康体育村工程”,积极开展省级体育强市、体育强镇、体育社区俱乐部和绍兴市级体育特色村创建,到2012年全市体育人口达到总人口的50%以上,全市国民体质合格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4.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养老保障体系。进一步扩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到2012年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总参保人数达到15万人以上,企业养老保险的覆盖面达到100%,并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健全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机制,推进企业年金制度。推进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试点工作,建立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基本做到“即征即保”,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建立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相衔接的通道。全面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乡老年居民生活补贴制度,到2010年基本实现城乡居民人人享有养老保障。
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面,到2012年全市总参保人数达到16 万人以上。全面推行城镇居民和未成年人医疗保障制度,到2012年全市参保率达到80%以上。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水平和享受标准,从2008年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额每年平均增长幅度不低于25%,农民参合率保持在90%以上,2012年人均筹资额达到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以上。城镇居民医疗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门诊和住院费用报销比例逐步提高。
扩大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覆盖面。促进失业保险与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同步增长,到2012年失业保险总参保人数达到 10万人。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加大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及其他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推进力度,到2012年全市工伤保险总参保人数达到19万人以上。积极推广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协同推进管理模式,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到2012年全市总参保人数达到10万人以上。
深化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从2008年起把农村人均年收入在2500元以下的困难群众全面纳入低保范围,并健全低保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实施动态物价补贴,不断提高最低生活保障金人均补差水平。深化完善分层分类救助制度,对农村“五保”、城镇“三无”对象、低保边缘户等人员,做好住房、医疗、就学、就业等分层分类的救助工作。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完善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和城乡困难群众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等机制,及时做好政策性农房保险因灾倒房的理赔,切实保障临时发生生活困难家庭居民的基本生活。
完善新型社会福利体系建设。制定出台社会化养老政策,依托城乡社区,构建满足多种需求的养老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大敬老院(福利机构)改扩建力度,扶持社会福利机构发展,社会福利床位数争取年递增10%。全面提高农村五保、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水平。全面实施农村“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用3至5年时间完成“星光老年之家”建设全覆盖。
推进民生档案管理体系建设。全面推进民生领域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确保民生档案资源的依法归档、规范管理和安全保管。切实加强城乡基层档案室规范化建设。科学整合民生档案资源,加快推进民生档案信息化建设。
5.帮扶困难群众
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制定出台“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政策,全面建立低收入农户档案,建立中心镇与欠发达山区乡镇结对帮扶、部门企业联村帮扶、机关干部结对农户的帮扶机制,健全扶贫开发的投入机制、管理机制和考核机制,重点帮助解决低收入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到2010年,2007年人均纯收入在2501——4000元的低收入农户60%以上人均收入超过6000元。
推进城市困难群体帮扶工作。加大对城市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建立“出现一户、解决一户”的动态援助机制,及时解决“零就业家庭”的就业困难,广泛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组织经常性的结对帮扶、走访慰问,进行各种形式的助学、助医、助孤、助老、助残等活动,有效解决困难群众在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对贫困残疾人进行助明、助听、助行等康复救助,对贫困重度残疾人单独施行最低生活保障,对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残疾人实施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居家安养等多种形式的基本照料,对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旧房屋做到发现一户改建一户,支持残疾人充分创业就业,残疾人就业率提高到93%以上。到2012年,残疾人生活生存状况和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条件得到切实改善,基本生活总体达到小康。
发展慈善事业。积极推进乡镇(街道)慈善机构和工作服务站点建设,灵活多样地开展各类募捐活动,不断壮大慈善基金。进一步规范完善慈善救助制度,加大救助力度,深入开展慈善助学、助老、助困、助医、助居等活动。
6.促进文化惠民
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制定落实《嵊州市实施“文化惠民”行动纲要》。做好图书馆、纪念馆和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向社会免费或优惠开放工作,积极推动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文化设施向社会开放。建设城乡一体的图书配送体系,在市图书馆建立配送中心,藏书不少于2万册,在乡镇街道建立分中心,藏书不少于5000册。深入实施农村电影“2131”工程,确保农民每月看上电影。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服务网络建设,到2010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网络。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掘、抢救和保护工作,初步建立各级传承基地、传承人体系。加强以小黄山遗址为重点的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积极申报省、国家级文保单位。切实推进“彩虹行动”,解决城乡低保困难群众没有电视机和看“电视难”的问题。
推进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嵊州越剧艺术学院(校)、嵊州博物馆等一批标志性文化设施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到2012年底,全市所有乡镇街道都要有建筑面积在500-150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性多功能的文化活动中心;85%的行政村(社区)基本拥有150平方米以上的的文化活动中心。切实抓好“农家书社”建设,到2010年底,全市50%以上的 行政村建成“农家书社”,力争到2012年实现“农家书社”全覆盖。大力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到2010年底,全市20户以上自然村广播电视,有线电视入户率达到90%以上,基本普及数字电视。
大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继续办好市区广场文化活动,积极开展“百姓周末”系列活动;鼓励乡镇街道举办有地域特色、与文化旅游结合、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农民文化艺术节,各乡镇街道确保每年有一次以上有影响有规模的大型文体活动;大力开展“百村千户文化示范活动”,深化文化、科技、教育“三百”特色村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群众“种文化”活动和送戏剧、送文艺、送图书、送电影、送信息“文化五下乡”活动,实现种文化与送文化的结合、城乡图书信息资源的流通与共享,大力扶持农民自办文化;探索设立外来建设者文化服务专项资金,在外来建设者集中的乡镇(街道),扶持建立外来建设者文艺表演团队,建立联谊活动制度,设立“民工文化活动角”等,组织开展外来建设者歌唱比赛、体育竞技等各类文体活动,最大限度地满足他们的精神文化需求。
7.推进百姓安居
切实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加大廉租住房保障覆盖面和受益面,2008年实现城市低保标准两倍以下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的应保尽保,2010年底基本解决城市低保标准两倍以外边缘户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市区三年内力争建设5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到2010年基本满足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需求。同时,通过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落实有差别的住房消费税收政策,加大住房需求调节力度,满足中等收入家庭住房需求。到2012年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比2007年增加5平方米左右。
改善农村居民居住条件。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按照节约用地的要求,控制用地规模和建设标准,切实解决农村家庭房屋建筑面积人均12 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户的住房建设问题。到2010年,基本完成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低保边缘户家庭中的无房户、住房困难户等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作任务。加大力度,加快地质灾害区农民的搬迁和下山移民工作。
着力改善旧住宅区居住环境。加快实施旧城区“夹心层”区块改造和背街小巷环境整治工程,对成片集中主体结构质量完好的旧住宅区,进行以房屋维修养护、完善配套设施、绿化美化环境、提高节能性能为内容的住宅区综合改造工作,力争在三年内全市综合改造旧住宅区15万平方米。加强物业管理,规范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居民自治关系,到2010年全市城区实现物管小区服务更规范,老居住区以保洁、保绿、保安为主的居民自治管理更有效。
多渠道改善外来人员的居住条件。完善有关政策措施,探索外来人才住房补贴模式,推进人才公寓建设。促进用工单位切实承担起改善外来人员居住条件的责任,向外来人员提供符合基本卫生和安全条件的居住场所。用工单位在生活服务设施用地中配套建设外来人员公寓的,享受经济适用住房的各项税费减免政策。外来人员集中的开发区(工业功能区),在规划建设时要充分考虑外来人员生活配套设施用房,可以集中建设集体宿舍,向外来人员出租。“城中村”改造时,可在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前提下,引导当地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建设向外来人员出租的集体宿舍。
拓宽住房保障资金来源渠道。从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的10%或土地出让金总额的2%提取部分、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及其他渠道筹措资金,专项用于城镇廉租住房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开发企业可按国家规定,以在建项目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开发贷款,达到预售条件的项目,经批准可先预售。进一步拓宽住房公积金政策覆盖面。
8.优化人居环境
加强污染治理与环境保护。实施“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计划,抓好主要污染物减排,搞好水污染和工业污染防治,开展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农业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加大环境监管和环保执法力度,建立健全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和机制,做好土壤、矿山、河道等生态修复保护工作,深入开展生态创建,通过三年努力,确保“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完成,基本解决各地存在的环境污染突出问题,努力改善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环境。
改善城乡交通状况。加快重大交通设施建设,推进104国道嵊州段改建工程、路网畅通工程、新客运东站等重点工程建设。完善智能化交通管理系统,提高城市交通管理水平。加快城乡公交一体化步伐,进一步提高农村班车通达率。到2010年基本建成全市安全设施完备、候车设施齐全、出行方便舒适的城乡公交客运网络。加快公共停车场规划建设,逐步缓解中心城区和各住宅小区停车难问题。
深入开展村容村貌整治。深入实施村庄整治治工程,坚持“点上增量、面上扩展、线上突破”,继续抓好一批全面小康示范村、环境整治村建设,加快条件具备的镇(乡)整镇(乡)整治,力争到2012年把全市所有行政村的环境都整治一次。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到2012年全市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的行政村覆盖面达到95%以上。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到2010年有效处理生活污水的行政村比例达到35%以上。以“清淤、清面、清水、护岸”为重点,实施清水河道工程,五年整治河道总长175公里。
9.完善基础设施
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供水、供气、供电、邮政、信息、电信、广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养护,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加快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建设。
实施“农民饮用水工程”,到2009年基本解决全市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2012年,全市城镇用水普及率达95%以上,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65%左右。
加快农村电网发展。加强农村电网的建设与改造,进一步提高农村用电的可靠性;加快农村电气化乡镇、村建设,进一步提高农村供电质量;积极做好农村新社区的电力设施配套改造工作,进一步改善示范村的供用电条件。
推进“千镇万村”便利店建设,统筹城乡流通网络建设,保障农村消费安全。改造提升城乡农贸市场。分步推进城乡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进一步改善我市农贸市场环境,提高农贸市场整体服务功能,保障群众食品安全,提升城市品位,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活需要。
10.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大对各类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和对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的整治力度,大力加强治安防范体系建设,不断深化以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为重点的科技防范工作,确保群众安全感受度保持在90%以上。进一步加强两所一庭等基层政法综治组织建设,加强村(居)委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抓好综合治理工作在社区、村(居)的落实。进一步深化“牵手”工程,做好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对高危人群的管控。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打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力争“十一五”期间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持续上升,全市创建平安县市工作保持走在全省先进行列。
预防和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不断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形成多元化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格局,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切实加强信访工作,坚持领导干部阅信、接访、下访和包案等“四项信访工作制度”,建设“绿色邮政”工程,建立信访电子网站,开通“网上信访”,进一步拓宽和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维护司法公正。加强执法责任体系、执法质量考评体系、执法监督体系建设,深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加大案件评查和错案追究力度,集中查处一些群众反映强烈、媒体曝光的典型案件,从源头上防止错案的发生。拓宽司法救助工作范围,制定规范、安全、快捷的司法救助工作运行机制,对案前、案中的困难群众及时进行必要的救助。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采取切实可行措施,不断扩大受援面。
加强公共安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2012年前,市政府将设立并逐步增加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建立完善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监管体系,对全市各类企业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全市重点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普及率达到80%以上,重大危险源监控率达到100%,高危行业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加强道路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等安全管理,严防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强化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农产品基地建设,提高蔬菜、肉类、禽蛋、水产品自给能力,并不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动植物疫病防控。
加大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建立新市民服务管理机构,负责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督查和考核工作,研究制定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对策措施,做好各类涉及流动人口的相关信息、数据等的收集、整理、研判、上报及反馈,督查各职能部门在外来人员就业、就医、居住、维权和子女就学等方面服务职责的落实。流动人口集中的开发区、工业园区和乡镇(街道)要按照要求建立相关的服务管理机构,承担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
三、切实加强对全面改善民生工作的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制定民生工作的年度实施意见,明确改善民生工作的重点任务和工作举措,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的部署、协调和督促。把全面改善民生工作的考评纳入对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各级党委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目标考核和人大对部门工作评议的重要内容。各责任单位要建立目标责任制,做好目标任务的分解,切实抓好工作落实。深入开展基层党组织“先锋工程”创建活动,完善村干部民主选拔机制,全面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推进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中的作用。
2.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科学的决策机制、畅通的民情反映机制、有效的责任追究机制和合理的管理体制,加快制定或修订有关征地管理、城镇拆迁、就业援助、劳动监察、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环境保护、住房保障等热点难点问题的规章制度,把有关民生问题的目标任务、政策措施、进度要求、评价标准、考核办法、激励机制等内容同步设计、统筹考虑,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群众和新闻媒体的评价监督,实现改善民生工作制度化、长效化。
3.落实财力保障。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保民生,保重点,把改善民生的有关投入保障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新增财力的三分之二以上用于解决民生问题。改善民生的有关政府投入和经费做到专款专用,并实行年度审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引入改革和创新的思路,建立多元投入机制,积极引导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参与民生项目建设,捐赠兴办公益事业。坚持量力而行,倡导少花钱、多办事、办大事。
4.提高服务水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决杜绝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大力倡导为民务实工作作风,教育引导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发展观、政绩观、群众观,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经常性下基层开展蹲点调研,走进矛盾、破解难题,真正把全面改善民生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5.营造浓厚氛围。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各级各部门对改善民生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和积极性。宣传舆论部门要坚持正确导向,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传播媒体,及时报道先进典型,形成全社会关注民生问题、支持和参与解决民生问题的浓厚氛围。
中共嵊州市委
2008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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