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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商在中国历史上曾显赫一时,是什么成就了晋商们近百年的辉煌与成功?
身股制的人性特色
人的本性是利己的,有付出,才有回报,满足了员工的个人利益,员工才能显示出善的一面。晋商明白这个道理,设计出了符合人性的身股制。
身股制即员工参与企业分红。在晋商的商号或票号中,员工的收入分两部分,一部分是员工本人享受吃、住、用的供给制,还有发给员工养家的“辛金”。这部分收入与企业效益无关,即使企业亏损,也要由东家(所有者)承担,使员工的基本生活得到保证。另一部分是根据身股的多少分红,这一部分取决于企业效益。身股并不用员工出钱购买,而是东家根据员工的工龄、职务、业绩给的,而且也会调整。
这种身股相当于现在只有分红权,但并不代表所有权的干股。身股分红的收入是晋商员工的主要收入。“辛金”的标准是每年从10两银子到最高(大掌柜)100两银子,但分红要多得多。如票号中有十几年工龄、且担任中层管理人员,每年“辛金”为70两银子的员工,有身股5~6厘,平均每年可分红1000两银子。
尊重和信任
给钱是有效的激励,但钱并不代表一切,员工还需要得到尊重和信任,能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晋商的企业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大东家所代表的所有者只决定企业的大事,如大掌柜的任免和分配。而日常经营管理,包括管理人员的任免、分号的设立、日常经营决策与管理等,完全交给大掌柜。
大东家对大掌柜充分放权,不仅自己不干预,还不许自己的亲属(称为“三爷”的儿子、女婿与小舅子)进入自己的企业。大东家对员工的关心还体现在许多方面,例如,给已去世的员工在两个账期(6~8年)内,仍可由家属以原身股参与分红,关心有困难的员工,等等。这种对员工的尊重,满足了员工的心理需求,实现了对员工另一种形式的激励。
这种激励给企业发展带来了两个好处。一是山西最优秀的人进入晋商商号或票号。二是晋商员工做到了“受人之托,忠人之事”,避免了败德行为,并使晋商中出现了一批职业道德高又精于业务的职业经理人。
有效的制度要有相应的惩罚
激励是要扬善的,但仅仅有激励远远不够。“没有惩罚就没有管理”。晋商们明白,“大棒”与“胡萝卜”同样重要。
在清代嘉庆、道光年间,晋商的企业已经实现了股份化。在这种企业中,最高的决策者是相对或绝对控股的大股东,晋商中称为大东家。其他股东不参与决策,仅仅分红。但大东家的权力并不是绝对的,有两种制度来约束:一是大东家对企业承担无限责任;二是其他股东有撤股权,这种撤股权相当于今天的“用脚表决”。
这种制约使大东家决策时极为谨慎,避免了决策引起的失误。大掌柜有独立经营权,但仍然要受大东家和社会的制约。他是大东家任命的,有任命权的人当然有免职权,换句话说,“帽子”在大东家手中。而且,他的身股也是大东家给的,调整权也在大东家手中。从社会的角度看,在当年的山西,做一个大掌柜是极有身份和地位的,一旦失去这个位置,其损失的不仅仅是物质。
晋商对员工有严格的行为规范,通常称为“铺规”或者“号规”,包括不准携家属上任,不准嫖妓、宿娼、捧戏子,不准赌博,不准吸鸦片,不准懈怠号事等。此外,晋商还有一套相当完善的业务管理制度,如类似于现代复式记账的“龙门账”,银票的印制、密押和销毁程序,总号监督分号的“巡庄制”,等等。
这种激励与约束制度的确起到了有效作用。就晋商最辉煌的票号业而言,在其将近百年的经营中,共经手银子十多亿两,几乎没有发生过被诈骗、贪污、内部人挟款潜逃等现代社会并不罕见的败德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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