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新闻舆论监督,更好行使新闻工作者职责,特制定本规定。1、新闻舆论监督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党的领导原则。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要求,在市委宣传部的领导下,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2)政治性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旗帜鲜明地批评与揭露违反党和人民利益的言行;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上,运用科学的观点和方法,对于所披露与批评的问题,作出合乎实际的、正确的分析与判断。
(3)正确的舆论引导原则。增强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时刻牢记新闻媒体是党和人民的喉舌,时刻牢记新闻工作的社会责任,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严格把关,严守纪律。
(4)真实性原则。要对监督事项的真实性负责,新闻事实要清楚无误,不得进行猜测性、单边性、传闻性、片面性、失实性报道。
(5)合法性原则。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实施舆论监督,不得超越媒体的监督权限,不得侵犯公民的名誉权、隐私权,更不得妨碍司法公正。
(6)维护社会稳定原则。把握舆论监督的分寸,讲究舆论监督的策略,避免追求轰动效应的“炒作”。防止激化矛盾,减少负面影响,促进社会稳定。
2、在围绕中心、把握大局的前提下,坚持公开新闻报道和内部反映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加大舆论监督力度。
(1)新闻报道。主要是通过新闻公开、新闻批评、刊播群众来信、深度报道、新闻评论等公开曝光方式反映舆论、动员舆论和引导舆论,形成激浊扬清、扶正祛邪的舆论环境,促使问题解决。
(2)内部反映。定期编发《领导参阅》,为市领导提供社会舆情,供领导决策参考。凡是不宜公开报道或暂时不宜公开报道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重要问题,对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的重要建议等,都是内参报道的范畴。
3、在《今日嵊州》第3版开设舆论监督专栏 “民情直通车”、“记者边走边看”、“第三只眼”、“武哥热线”等,作为经常性舆论监督阵地。必要时,特别重大的相关题材放到第1版。
4、开设新闻舆论监督热线83887000、83119666、83119777,设立专职热线记者,及时听取和反映社会各界呼声。同时开展新闻线索有奖征集活动,获取有价值的舆论监督线索。对反映的线索及时登记备案,并落实记者及时了解答复或转交相关部门,以推进工作。
5、建立严格的舆论监督制度,确保舆论监督选题恰当、采访客观、编辑精当、刊出规范。涉及到全局性的重大选题,及时上报市委宣传部审核。
6、建立舆论监督的反馈机制,对批评性报道要进行追踪,及时报道事件的处理结果,真正达到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目的。
7、建立舆论监督的应诉机制,对批评性报道中可能出现的纠纷,按规范程序处理。
8、严格自律,对本中心编辑、记者在舆论监督中的职业失范行为,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诫免谈话、通报批评,直至给予行政或党纪处分:
(1)背离新闻真实性原则,导致严重后果的;
(2)利用职业优势,搞“有偿新闻”或者“有偿中断新闻”的;
(3)满足个人私欲,利用媒体工具恶意攻击的;
(4)以“曝光”相要挟,强迫做广告或谋取私利的;
(5)片面追求新闻轰动效应、造假不计后果的。
9、实行社长(总编)负责制。建立新闻检查评审制度,形成新闻舆论监督的审、检、评、校机制和反馈机制,切实把好舆论监督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