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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土地违法不能仅靠“问责风暴”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13日08:58:02 

  国土部、监察部7日公布土地问责结果,共73名地方政府官员被处分;12日国土部公布,上半年全国发现违法用地行为3万件,同比上升8%,698名责任人被追责。

  近年来,因经济利益直接驱动的土地违法行为越来越多,不仅严重违背了“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这一基本国策,浪费了大量不可再生的土地资源,干扰了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而且可能成为社会稳定的不和谐因素。因此,必须对土地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

  不过,强化问责固然可以形成相当的强制力和威慑力,在一定程度上遏制土地违法行为,但这仅是治标之举,而非治本之策。

  “打蛇打七寸”。只有深层次地剖析造成土地违法现象的原因,方能对症下药。在现行体制下,随着“财权上移”和“事权下放”,地方政府没有举债权,没有税收立法权,缺乏其他收入来源,土地出让金和其他与土地相关的税费因而成为增加收入的重要途径。尤其是,地方政府在土地领域的“自由空间”直接或间接引发了土地违法违规问题。

  原本“守土有责”的地方政府,主导、支持、默许非法用地现象的背后,折射的是一条依附在土地之上的利益链条。对“土地财政”的严重依赖,对G D P的过度“崇拜”,势必激活链条上一些地方政府官员急功近利的心态和违法违规行为。

  国土部5月末对外公布的第一季度12336个国土资源违法违规线索和信访受理情况显示,市县级地方政府主导土地违法现象突出,乡镇政府及村委会参与农村集体土地非法房地产开发形势严峻。

  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曾指出,目前中国的“土地财政”主要依赖扩大新增建设用地规模,通过土地出让获取收益,地方政府主要的建设资金来源于土地出让收入,这样客观上促使了多卖地、快卖地、早卖地、贱卖地,牺牲了子孙后代的利益。

  事实上,靠卖地为生的地方政府是在“寅吃卯粮”,将数十年后的公共财政收入提前收了。一旦大规模城市化进程结束,可供开发的土地日益减少,未来的公共财政状况将会面临严峻考验。

  更为严重的是,地方政府的卖地热情,致使地价不断抬高,这在很大程度上刺激了房价的上涨,而反过来又加深了地方政府的卖地和抬价冲动。这种恶性循环不仅滋长了房地产投机炒作之风,致使金融风险大增,更加重了普通购房者的不满和怨气。

  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土地违法违规行为频发的问题,不仅要强化土地管理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从严惩处,对相关责任人严厉问责,更为关键的是深化改革财税体制,理顺中央与地方在财权事权上的关系,打破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严重依赖,从根本上斩断依附于土地之上的利益链条。李佳鹏

编辑:钱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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