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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初期嵊县的镇压反革命运动
来源:嵊州新闻网 作者:陈良钦 2012年12月20日15:03:58 

  二、取缔反动道会门

 

  嵊县人民政府发出取缔反动道会门布告

  1951年11月,县委按照上级统一部署,镇反运动转入第二阶段,时称“中潮”镇反,以取缔反动道会门为主,结合肃清其他反革命残余。嵊县反动道会门组织有圆顿教、一贯道、长生道、纯阳道、同善社等,其先后滋生于民国时期,向来为封建统治阶级操纵,用来麻痹群众,残害人民。1942年,圆顿教主喻传福组织道徒100余人,号称道友部队,自称“皇帝”,流窜于绍兴圣驾寺、会稽山一带,掠夺民财,奸淫妇女。解放后,反动道会门活动猖獗,利用封建迷信欺骗群众,奸淫妇女,诈骗钱财,张贴反动标语,散布谣言,对抗政府,制造事端,破坏土改和减租抗旱工作,甚至勾结匪特,密谋暴动。1950年初,圆顿教主吕锡荣勾结“浙江人民忠义反共救国军第五纵队”司令杨法生成立“浙东人民反共救国军圆顿教护法总队”,阴谋组织暴动。

  为打击反动道会门的破坏活动,县委建立“镇压反革命委员会”,每区建立材料组。1952年1月召开区乡干部大会,贯彻第三次和第四次全国公安会议精神,布置“中潮镇反”准备工作。经过近半年的时间,县、区先后多次组织力量,深入区乡,依靠群众,围绕中心工作,收集反革命分子材料。6月份又组织力量,进行复查核对。7月份集中全力收集反动道会门的材料,基本掌握了这些组织的底细。10月成立嵊县取缔反动道会门指挥部,设立城关登记总处和长乐、三界、南山、甘霖、崇仁、城东登记处。将已收集的材料按照性质、地区加以整理、汇集。11月7日至12月3日,以幻灯漫画、标语口号、罪证展览、现身说法、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在有反动道会门的22个乡、一个镇开展大张旗鼓的宣传,阐明政策,揭露罪行。其他82个乡镇进行一般取缔反动道会门教育,督促个别道徒、道首登记退道。12月14日,根据公安部“打击惩办少数道首,教育改造一般道首,对广大被蒙骗者,只要声明退道,一律不究”的政策,县人民政府发布布告,明令“取缔一贯道、长生道、圆顿教、同善社、纯阳道等反动道会门组织,其道堂、茅棚、事务所等一律予以查封取缔,不得有任何活动”。责令“一贯道、圆顿教家坛主以上、长生道堂主以上、同善社天恩以上、纯阳道坛长或主要办道人员以上等道首分子一律向各登记处登记”。发动群众进行控诉、检举,责令道首到政府登记,规劝道徒退道,开好退道宣誓大会。取缔工作于1953年1月结束,全县登记道首653人(圆顿教331人、一贯道82人、长生道140人、纯阳道44人、同善社56人),逮捕反动道首19人,查封道堂18个,没收一批道产道具。全县11677名道徒声明退道。取缔反动道会门工作是镇反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为镇反斗争的胜利奠定了基础。

  三、“三期”镇反

  1953年2月,镇反运动进入“三期”镇反,这一阶段的镇反斗争以彻底取缔反动道会门、开展水上镇反运动、肃清漏网的反革命分子为中心。县委组织一批干部对嵊县曹娥江水系的船民进行民主改革。嵊县曹娥江水系共有船民636人,经过调查摸底,查清了政治情况,逮捕反革命分子三人。接着组织船筏民工会、船筏民协会和治安保卫委员会。

  同时,各乡(镇)对地主、反革命分子的管制工作进行全面整顿,结合整顿管制工作,部分地区进行取缔反动道会门补课,发现未登记道首25人,未退道道徒286人,都依法作了处理。1月至3月,在搜捕漏网反革命斗争中,在南山消灭最后残存的二名武装土匪,捕获了一批外逃(已批准逮捕)的反革命分子。至1953年10月,全县镇反运动结束。

  四、镇反判定

  根据浙江省公安厅《关于镇压反革命彻底地区的判定标准,批准手续和报告内容规定》,县委于1953年9月,在小砩乡进行镇反判定试点,确定镇反是否彻底。而后分三批在各乡、镇检查镇反程度,对镇反运动作结论,并解决镇反以来所遗留的问题。镇反判定表明:全县划为反革命分子3723名,占总人口的0.87%,其中土匪919名、恶霸783名、特务237名、反动党团骨干328名、反动道会门头子72名、其他反革命分子1384名。至1954年4月底,共打击办理3537名,占反革命总数的95%,其中逮捕2993名。经检查,全县107个乡(镇)(1954年3月,绍兴县八郑、德政两乡划归嵊县,乡镇数由105个变成107个),镇反彻底的有73乡(镇),占68.22%;镇反基本彻底的有33乡(镇),占30.84%;镇反不彻底的一乡,占0.94%。此乡于1954年4月补课,逮捕三人,管制一人,剥夺政治权利1人。

  全县镇反运动发展基本上是正常的、健康的、成绩是巨大的。在镇反运动中,认真贯彻“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即首恶者必办,胁从者不问,立功者受奖,95%的反革命分子受到依法处理。但在执行政策上,镇反运动前一年多时间,有宽大无边的偏向,该捕不捕,该办不办,打得不狠,不及时;高潮镇反初期,出现多捕多杀,打击面过宽的“左”的倾向,各区擅自捕人现象屡有发生。1954年4月,镇反判定工作结束。

  通过镇压反革命运动,基本肃清了嵊县境内国民党反动派遗留的残余反革命势力,巩固和纯洁了各级人民政权,保护了人民群众安居乐业,配合了土地改革和抗美援朝运动,为顺利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创造了必要条件。

  五、建立城乡治保组织

  在全县进行镇压反革命运动中,从1951年8月起,全县城乡先后建立治安保卫委员会(简称治保会),各村(居委会)设治安保卫小组(简称治保小组),由群众选举产生。1952年8月,根据公安部《治安保卫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整顿治保组织。是年12月,全县有105个乡级治保会,委员1200人,有813个村级治保小组。治保组织结合颁发土地证等工作,开始对土匪、恶霸、特务、反动党团骨干、反动道会门头子等反革命分子实行依法管制。对未被列入管制的其他反革命分子和地主等,则列为群众监督改造对象。管制工作初期,一度出现随意乱管、管制年限过长、该管不管、该撤不撤的混乱现象,甚至违法乱纪等。1951年全县被管制对象有4000余人。1953年根据公安部制定的《管制反革命分子暂行办法》,将管制工作加以整顿,纠正管制工作中的混乱现象,使之走向正规,并逐步提高完善。经整顿,全县共依法管制595人。12月,县人民政府召开首次全县治保干部代表大会,总结镇反中的治保工作,部署整顿管制工作和维护社会治安等任务。1956年起,管制工作由人民法院判决,公安机关执行。

  (本文作者:系中共嵊州市委党史研究室退休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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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何东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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