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晴朗天气,常予人们仰望星空机会;浩瀚星际,常予人们遨游其间遐想。甲午马年开启之初,以“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为目标的市公安局党委,出于提倡“星光虽微,贵在闪烁”精神,决定在民警队伍中评选“每季之星”,以期引导每个民警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自今日始,市公安局将在本网不定期推出“公安‘每季之星’民警”报道,敬请关注。
按照平时的出警习惯,刘利功非常注重在快字上做文章。自从2007年底调入事故中队后,刘利功累计办理了近三千起大小交通事故,这些交通事故让他明白,在经受事故惊悸的最初那段时间,事故双方当事人的心情,几乎都会被一种不可名状的焦虑所左右,而消除这种焦虑的最佳切点,不是别的,竟与交警到达现场的快慢有关。惟因如此,刘利功养成了一俟接警,必定赋以快于平时的步速,奔向警车停放处,以求尽快赶到事故现场的习惯。
然而在2014年3月19日清晨,身为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副中队长的刘利功,却一反常态,拿着手机一边与人通话,一边慢条斯里地朝着车库方向走去。他的这番表现,让经常跟随他出警的两个已经跑到警车旁的同事如坠雾里:“慢吞吞的,在打什么电话哪!”
其实此刻的刘利功,正在向大队领导汇报事故情况。或许有人会问,刘利功不是还没到达事故现场吗?既然这样,那么他有什么情况可以汇报呢?然而事后证明,正是刘利功的这个电话,让一起极有可能引发有碍社会治安稳定的事件,得以妥善消化在萌芽状态。
事故发生在嵊义线长乐镇下珠溪路段,时间是清晨7时许,一辆前往义乌送货的卡车,与一辆驶往嵊州市区的中巴车相撞。在人财物大流动的今天,有关两车相撞式的交通事故,如果不是伤亡数字特别惊人,或者车祸制造者的情节特别恶劣,已经到了难以引起人们关注的地步了。那么,发生在下珠溪地段的这起交通事故,为何会让刘利功如此重视呢?原因非常简单:中巴车是辆营运车!
近年来,涉及营运车辆的人身伤亡事故,已经成为影响当地社会治安的导火索。事实上,下珠溪路段事故发生后,危险因素就在不经意中发酵:无论是中巴车司机,还是货车司机,抑或是刚巧路过事发地点的旁观者,都被侧翻的中巴车内传出的绝望求救声、恐怖叫唤声、痛苦呻吟声给吓懵了,他们在惊慌失措的报警过程中,不是报错了事发地点,就是说错了受伤人数。而这些语焉不详的报警内容,又让接警人员误以为,这不过是起普通的交通事故而已。
但刘利功却在这些语焉不详的报警内容中,敏锐地洞察到隐藏于此次交通事故中的潜在危险因素,远大于事故本身。为预防这个潜在危害因素的延展,刘利功一改以往风风火火出警的习惯,向大队长姚乃成详细汇报了自己的担心。刘利功认为:中巴车被撞,不管车内坐有多少乘客,因其属于营运车辆,出了事故,社会影响必定巨大,因此有必要立即通知卫生系统做好接收伤员的准备;再一个情况是,下珠溪地段位于嵊义线要冲,过往车辆向来很多,如果不予及时疏导,大幅度堵车现象有可能马上出现。
接罢刘利功的这个预警电话,姚大队长转而向市委常委、公安局长张永明作了汇报,伴随张局长的高度重视,交警大队紧急抽调大队本部交警,火速赶往事故地段维护秩序,疏导交通,抢救伤员。与此同时,卫生部门也及时启动了应急方案,调派市区、长乐、甘霖等各级医疗力量,赶赴事故现场参与救治。公安部门和卫生部门的有序协调,有效配合,不仅为13名受伤乘客赢得了宝贵的诊治时间,而且还博得了目睹现场救助情况的群众以及没有因此遭遇堵车的过往司乘人员的交口称赞。
交通管理工作,贵在“管”。而“管”,又可分事前管和事后管两种。事前管,掌握了主动,事后管,体现了被动。刘利功以敏锐的视角,促使一起有可能引发社会巨大反响的交通事故,最终得以平稳消化。这种未雨绸缪式的“管”,不正是“交管之星”所提倡的精髓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