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带着新婚的妻子回到谷来没几天,那天我妈正在家张罗办喜酒,打算第二天请亲朋好友吃一顿。嫂子高碧云带着四个人突然来到我家,两个是嵊县警察局的,两个是上海的武装人员。她一进门,看到我,就立即上前把我拦腰抱住,不让我动弹,其他两人也拿枪对着我。她说:“你把手枪拿出来。”
我说:“我哪有枪啊。”
她说:“你不要讲假话,你有一支勃朗宁手枪。”
其他两人开始搜我的身,但没搜到。我的确有一支枪,只是刚回谷来试枪时,一颗子弹打不出,卡在枪膛内。我自己拿不出子弹,就拿到崇仁请人修理去了。我讲了上述情况,她总算相信。
她开始同我谈条件。在谈前,我们请来谷来乡乡长,还有一些地方上有头面的人物,还有我二伯。二伯曾在青岛当过一个法院的院长,他那时刚回谷来。二伯他们无论怎样做工作,嫂子都不答应。她说:“其它都不要说,我就两个条件:要么叫佩章跟我走,要么把两根金条还给我。”
我妈问我:“你到底还有多少钱?”
我说:“我们在杭州一个多月,花完了。”其实我还有许多钱。
二伯说:“没有就算了,你家里又没余钱,把你家的土地卖掉给高碧云吧。”
这样我们卖掉了八亩多些田地,还不够,再加上一个准备造房子的大菜园,总算凑足钱,把嫂子高碧云打发回上海。
当然当时的二十两黄金能买比此更多的土地。不过,我家也亏得卖掉八亩田地和那个大菜园,否则在土改时一定被评为地主,因为我家不算茔田,还有七亩己田。如果是十五亩,刚好是一个合格地主。
后来高碧云在太湖边组织了一个土匪集团,专门进行“请财神”的活动,当时已经解放。没多久她被人民政府逮捕,在湖州被镇压。
附:有关荣德生案的《汤恩伯致宣铁吾电》[5]
《汤恩伯[6]致宣铁吾[7]电》(1946年7月5日)全文:上海。宣司令勋鉴:前函计达。本部所获绑架荣德生一案,除匿沪各犯饬毛处长面告贵部陶处长[8]继续侦办外,前所获各供词、赃物刻已整理完毕,特附电移送贵部接办,并奉告破案经过。查自荣德生被绑后,弟即饬本部第二处处长毛森[9]全力侦查,限期破案。五月底,得驻沪工作员报告,谓绑荣者为宿匪骆文庆、袁仲杼等,惟若辈乃著名匪党,内部组织严密,耳目颇多,且各匪得赃物后多已远飙,欲期一网打尽,殊感困难,乃动员该处干员数十人,由毛处长亲率来沪,专办其事。当于六月二十一日首将关系要犯黄绍寅秘密拘获。该犯初图狡赖。二十三日,又于浙西拘获参加绑架之匪刘瑞标,一讯得实供,自认受愚,当时只以为帮忙捉汉奸,迨发觉后则后悔之晚矣,并详述参加绑架之骆爷、赵绍宗、黄阿火等形貌,果于当夜由本部袁科长访得赵匪住址,而于夜半成擒。三犯对质,狡赖无从,案亦渐白,遂得作进一步之部署,冀获匪首。当派干员按各匪之关系、位置,分往缉拿。袁匪则早已离沪,仅留老妪顾初十看守,乃于袁匪寓所实行守捕,以资封锁消息之泄露。是时,适报载荣案已破获,业逮捕邓伯源等多人,云云。而本案主角之上海帮匪首骆文庆以所载不实,为一探究竟,遂于二十五日晨亲趋寓所访问,孰意阁楼梯畔尽是生人,情知不妙,乃纵身跳楼,守捕者本部纠察团第六大队队员陆志凌睹状,知系要犯,亦纵身而下,楼高跌重,两者俱伤,互扑成擒。一讯之余,始悉本案主犯人所称骆爷者也。据骆供:自荣赎标后,即绝迹袁寓,如非为报载消息,断不致前往等语。天网恢恢,卒得力舆论,使此一巨匪落网。惟该巨匪狡黠异常,语多不实,进行颇多困难。适派往杭州之黄科长又于二十四夜搜获另一匪首袁仲杼,于二十五日解沪。按袁匪自绑荣后即全家离沪,邀游外埠,据所获情报判断,当在杭、绍一带,乃于二十四日晨派本部黄科长前往杭州侦捕。黄于抵杭后即注意沿湖各大旅社,是夜炎热难耐,黄等人入冰店稍坐,瞥见邻座两女类似袁妻,乃即跟踪,在湖滨一带穷追竟夜。一女入新泰磊旅社即告脱,稍遂查阅旅客登记簿,有袁争飞者,年龄虽相悬殊,然颇谐音,经细密查,竟赫然袁仲杼等三人。当日解沪,案情于以大白。盖本案由于上海帮匪首骆大庆、嵊县帮匪袁仲杼合作,骆匪先得同伙郑连棠告以有荣德生者,巨富,绑架甚易,乃筹之于袁仲杼。熟商之余,遂即由荣宅素稔之徐梦麟带往窥探门径及荣之面貌。四月二十一日,骆与张少卿、黄阿火乘袁向吴志刚借来之汽车前往,候达半小时不果。又于二十四日上午九时再加入刘瑞标乘原汽车并制造类似之红色逮捕证再度前往。候得十分钟即见荣车开出,张少卿即令其停车检查,由黄阿火略示红色证件,即挟其上车,向西开去,经北丰花园、中山路至曹家渡北久水电厂附近下车,有黄阿宝〔10〕者候于此路边,骆、张、黄遂扶荣至小浜边上其备妥之民船,由黄及其妻暨船老板奚阿川看肉票,囚禁船内。三天后,移入兆丰花园铁路边黄阿宝租妥之瓦房内,由龚阿毛、黄阿宝、黄妻看守,外面则由郑连棠接洽赎票,计共得赎价美金三十万五千,按十六股半分配,上海帮得八股,嵊县帮得八股半,嗣乃释荣。等情。同时,据供捕获汽车主吴志刚,据称该车系今年三月底向王处长公暇借用,至五月底送至胜利车行修理,并得脏三万美金是实。当以案情既白,所遗各犯在上海,故当将狡犯郑连棠、朱连生、徐梦麟、张少卿、黄阿宝、奚阿川、龚阿毛交请陶处长缉捕,除已获朱连生及郑连棠外,闻余犯亦在严缉中。兹将本案要犯骆文庆、袁仲杼、黄绍寅、赵绍宗、吴志刚、刘瑞标、袁争飞、顾初十等八名及供词八份、赃款美金五万八千九百十元,黄金一一九两零九分,法币一千零六十一万三万千八百元,除主席蒋谕准在赃款内提拨美金五万奖励破案出力人员外,余款美金八百十元、黄金一一九两、法币一千零六十一万三千八百元及金表链两条、手枪五枝(号码详吴犯财物登记单),连同赃物清单及已释放嫌疑犯名单一份,一并随电送请点收办理并希见复为荷。沪汤恩伯。午齐丑。耀。炎。
整理后记:黄佩章老人,嵊州市谷来镇二村人,是一位抗日老兵,也是绑架荣德生案主犯之一黄绍寅的弟弟。他的自述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他在国民党军队的抗日经历,二是他所知道的荣德生案的一些细节。
荣德生案是民国时期闻名全国的绑架案,黄佩章的这一部分自述对研究荣德生绑架案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在国民党军队抗日经历部分,是我们了解当时国民党军队的士气、生活状况以及社会环境的第一手资料。
黄佩章抗击过日本侵略者,但后来因生活太苦当了逃兵。在中华民族危急存亡之秋,当逃兵是绝对不可取的,但它与国民党没能把“抗日救亡”的观念深植于年轻人,没能唤起低层士兵“抗战图存”的坚定信心,以及当时国民党涣散的社会组织形式不无关系。
由于整个民国时期处于一种缺乏“精气神”的状态,再加上清朝解体后连年的军阀混战,以及本身的腐败,导致了国力的极度衰弱,给了日本军国主义者可乘之机。对比我国的抗美援朝,新生的中国同样国力微弱,面对的是更为不可一世的美帝国主义者,但有了中国共产党这一坚强的核心,领导全国人民上下一心,形成对美帝的同仇敌忾,誓师保家卫国的气势,最终取得了抗美援朝的胜利。
以史鉴今,在西方反华势力围堵我中华崛起,日本右翼分子不断叫嚣的今天,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届领导集体坚定整治腐败,倡导加强意识形态教育,摒弃靡奢、享乐,崇尚清正、廉洁,使中国拥有一个更为公正、高效的社会环境,实属借鉴历史的英明之举。
(本文采访整理者:现任职于嵊州市地方志办公室。本文采写于2014年6月。)
注释:
〔1〕黄绍寅:黄佩章说,应该写成“黄肇寅”,谷来家谱和当时他哥本人都是写“肇”字。但因所有有关荣德生案的文章都写成了“黄绍寅”,故此处仍写“黄绍寅”。
〔2〕相强伟:又称相高佬,嵊州市石璜镇夏相村人,戴笠的部下,参与暗杀唐绍仪。曾任国民党浙东行动队队长兼军事委员会浙东行动委员会忠义救国军纵队司令。1942年其部驻扎嵊县,番号为“忠义救国军浙东行动总队”。
〔3〕小姐妹:即年轻女人的女友。
〔4〕此与《汤恩伯致宣铁吾电》附后的《人犯赃物登记表》中黄绍寅的上交款有出入,该表中黄绍寅的上交款为法币24440000元,当时1美元为法币2500元,折合美金9776元。
〔5〕《汤恩伯致宣铁吾电》,存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此件后面附有三个表格:《人犯赃物登记表》、《已释放嫌疑犯名单》、《拟送淞沪警备司令部讯办人犯名单》。《已释放嫌疑犯名单》中有黄晋虞的名字,即本文的口述者黄佩章。
〔6〕汤恩伯(1898—1954):浙江武义人,中华民国陆军二级上将。
〔7〕宣铁吾(1896-1964):浙江诸暨人,时任上海市警察局局长兼淞沪警备司令。
〔8〕陶处长:即是黄佩章自述中的陶一珊,时任淞沪警备司令部稽查处处长。
〔9〕毛森(1908—1992):浙江江山人,国民党军统巨枭“一戴三毛”中的一“毛”。
〔10〕黄阿宝:嵊州谷来镇人,其事可参阅《嵊州春秋》2014年第一期《黄阿宝其人其事》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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