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十日至十一月七日开展攻坚月活动
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10月10日至11月7日,我市集中开展淘汰低小落后产能攻坚月活动。通过攻坚活动,基本关停市内低小落后产能,重点淘汰小化工、小铸造、小塑料粒子加工、小电镀等行业落后产能。
淘汰低小落后产能攻坚月活动,主要是对涉及水气污染、违法用地、非法生产和高能耗高排放的低小落后产能企业开展集中整治。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将在10月17日前完成辖区内企业排查工作,特别是加大对租赁企业、个私工业集聚区的排查力度,确保排查到边、到点、到角落。
从10月17日起,根据集中摸排的情况,按照“坚决关、引导转、促改进”的总体思路,区别对待,分类处置。
一律实施关停对象:涉及违法用地和非法生产的低小落后产能企业,主营业务为小化工、小铸造、小塑料粒子加工、小电镀等。实施关停后,执法部门将依法拆除违法建设厂房。
一律责令停产对象:无违法用地,但涉及不合环保、安全生产要求或无证照经营等非法生产经营的低小落后产能企业,主营业务为小化工、小铸造、小塑料粒子加工、小电镀等。
责令停产、限期整治对象:无违法用地,无非法生产经营,但工艺落后、存在安全或环保隐患的低小落后产能企业,主营业务为小化工、小铸造、小塑料粒子加工、小电镀等。整治完成后,通过职能部门验收,再行复产。
对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的企业,职能部门将根据事实依法依规及时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