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友去下属学校听课,发现一些学校的许多班级,在“公告栏”张贴着“班级奖惩细则”。其实“奖惩细则”没有奖,只有“罚”,是一张地地道道的“惩罚清单”。内容有“作业在老师讲解后,没有订正的扣2分、上课不认真听讲,被老师发现的扣1分,罚站的扣2分……”扣分内容包括学生作业、守纪、劳动、卫生、公物爱护、节约、学校活动等等,几乎涵盖全部学校生活。联想起西安未央区第一实验小学的“绿领巾事件”、重庆沙坪坝区凤鸣山某中学等一些学校按学生成绩排座位事件等,这个“惩罚清单”与西安的绿领巾、重庆的“座位表”有区别吗?这些学校的“惩罚清单”惩罚了谁呢?该惩罚的又是谁呢?
首先,我觉得该惩罚的是学校。“学校”是什么呢?《教育学》指出,学校是有计划、有组织、有系统地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夸美纽斯认为“学校是造就人的工场”;苏霍姆林斯基心中的学校“是授以青年一代以中等教育,把他们培养成积极的共产主义社会的建设者,英勇刚毅的爱国者,对资产阶级思想毫不调和的愿为革命胜利贡献一切力量甚至生命的场所。”而马卡连柯认为学校是“未来的希望”。“学校”一词起源于拉丁文,在拉丁文中,“学校”一词的原意竟然是“闲暇”。原来学校是用来“闲暇”的,“闲暇出智慧”呀!学校不就是出智慧的地方吗?所以我以为“学校”就是让师生在此共度一段优雅、悠闲的时光,应该是孩子们和谐相处的家园,学习知识、创造智慧的学园和寻找同伴、共同成长的乐园。而今在这神圣的地方,充满了惩罚——劳动态度不端正者罚扫走廊一天,学校检查卫生时没有完成打扫任务的罚扫教室一周,晨读、自习课不遵守纪律的罚站一课时;充满“黑暗”——忘交作业要扣分、做操不到位要扣分、劳动不听从分工要扣分、损坏课本要扣分……同时充满了“尔虞我诈”——上课不专心听讲扣1分,同学举报扣2分,座位底下有垃圾查出责任人的扣2分,自习课不读书扣1分,被班干部发现扣2分……在这样的学校里,有温馨的阳光可言吗?孩子们能感到快乐幸福吗?能让人十分留恋吗?在这样的学校里毕业的学生,长大后,能没有心理问题吗?所以,我以为这样的学校该罚!
其次,该惩罚的应该是老师。“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在孔子看来,人“性”的远、近,皆后天习得,谁来引导学生去习得,唯“师者,循循善诱”“有教无类”。所以,韩愈说:“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在当今,教师又被称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从事着“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是他们把一个个洁白无暇的孩子,培养成千千万万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人才和国家建设的栋梁。教师的使命崇高而伟大,责任重大而艰巨。只有给学生以正能量的充入,才能使学生将来走上社会时,发挥出正能量。然而,在提出“惩罚清单”的教师眼里,学生都是“朽木”,他们完全扼杀了学生的自信、尊严,给人的完全是负能量。这样的老师不该罚吗?苏霍姆林斯基在谈到班集体建设时曾经说过,一个优秀的班集体的教师不应是一个“发号施令者”,而应是以高超的教育艺术,使学生“把教师的意图当作自己的意图提出来,并加以实行”。照此,教师在提出“班级公约”时,完全可以告诉学生,你完成了那些任务,可以得到多少奖励,否则,要适当扣分。这样学生就会渐渐明白,哪些是该做的,哪些是不该做的。
第三,该惩罚的应是传统落后的学生评价观念。在教师的传统意识中,学生必须是“循规蹈矩” “学习优秀”的,长大了也能“办大事”的。否则,就是“顽皮学生”“双差生”“学困生”,长大了也没有出息。这显然有失偏颇。以调皮为例,它是每个孩子的天性,在国外,调皮则常被老师、家长视为活泼、开朗和富于创造性的精神品质。在澳大利亚,小学的前几年是不读书的,十几个肤色不同、民族不同、语言不通的孩子,在一起愉快地玩耍,老师尽可能地教学生用英语(口语)交流,到了小学的后几年才教学生一点知识。我们也要明白:一个“一心只读圣贤书”“两耳不闻窗外事”的孩子,有可能是“高分低能”;而那些被认为是顽皮的孩子,则有可能是瓦特,是牛顿,是爱迪生。
正因此,我们要尽可能尊重和关爱每个孩子,用一双发现的眼睛去看待他们,促使每一位学生健康快乐地成长,并走向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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