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参加绍兴市七届人大七次会议的嵊州市代表团向大会报到。
昨日下午,我市代表团举行代表团活动。陈欣、胡东林、黄秋生、孙哲君、马志龙、陈玲芳、朱钦苗、丁卓芬、沈颂理、叶江仁等绍兴市人大代表,以及我市人民法院院长陈建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戚建文等列席人员参加会议。会议传达了昨日上午的召集人会议精神,推选马志龙为代表团团长,陈玲芳为副团长,并酝酿通过了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大会议程草案、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
绍兴市七届人大七次会议于1月12日至15日召开。会议期间,代表们将听取和审议绍兴市人民政府、绍兴市人大常委会、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绍兴市人民检察院等4个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绍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审查和批准绍兴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绍兴市2015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6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批准绍兴市2015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6年市级预算;听取关于《绍兴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的说明,审议通过《绍兴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