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我参加公安工作没几天,就听到一个十分形象的说法,大致意思是:做好公安工作,只要抓牢“一个屁股两个拳头”就足够了。作为新警,我自然不懂其义,就向老科长袁辉生讨教,方知“屁股”是指派出所,“拳头”是指刑侦线和治安线。
其实公安内部此类形象说法,还有很多。许多经典的说法,源于刑侦系统,比如“天下公安是一家”、“群众看公安,关键看破案”等等。这些出自刑侦系统的形象说法,一定程度上烘托出了刑侦工作在公安系统中的重要性,这种重要性,还体现在人事上——时下供职在县、市一级公安系统中的领导,或多或少有过刑侦工作经验!
不过我发现,公安系统中也有许多不切实际的大话套话,试以“群众有困难,公安来承担”、“有困难找民警”、“有难必帮、有求必应”、“群众想什么,我们就为他们做什么”等为例。这些口号,看上去虽然很“美”,但这种“美”,就像稍纵即逝的流星,终归难成“恒星”。初看这些口号,好像公安机关是个可以包治群众所有困难的机构。但残酷的现实是,许多基层民警连自己家属的就业问题都难解决。因此在我看来,推出不切实际“美”语口号的警官们,脑瓜里灌的,多半是浆糊!
如果有人问我,你最为推崇公安工作中的哪一句形象说法?我会不假思索地说:“群众看公安,关键看破案”。为何择此一条?缘因公安的首要职责,就是打击违法犯罪活动,而大多数违法犯罪活动,具有隐蔽性。如果公安机关能够最大限度地让那些违法罪犯分子败露于光天化日之下的话,那么群众就会高看公安机关!
但话又说回来,擅长破案的公安机关,是不是铁定会被群众高看一眼呢?我的回答是不一定。因为案件破获与否,需要及时向群众、特别是向被违法侵害者晓示,否则的话,群众就会误认,案件没破。规避这种现象的手段,是宣传,因为只有将破案消息及时发布出去,人民群众才会理解公安,违法犯罪分子才会惧怕公安。
早年我在从事公安对外宣传工作期间,刑侦队只要破了案,队领导就会主动通报我们,请我去采访,以便及时报道出去。也是奇怪,那个时候,电视、报纸、广播等宣传媒介,十分喜欢公安题材的内容,而观众、读者、听众等,也非常喜欢这类内容。记得有一年,承蒙嵊州报社的厚爱,为我开了一个《阿播说事》专栏,因每篇文章带有破案趣味,有些读者专门予以收集,甚至辑成册子留存。扯远了,有点黄婆卖瓜、自卖自夸的味道了,打住。
重新说点正儿八经的人事。所谓人事,是指刑侦大队责任中队的内勤赵丽莉,获得了2015年第二季“宣传之星”荣誉。赵丽莉之所以能得到这个荣誉,关键的一点,在于她没有被“酒好不怕巷子深”的观念束缚。赵丽莉认为,只有及时宣传刑侦战线上的成绩,人民群众才会知道,知道了,才会理解,理解了,更会支持。仰仗于这一认识,赵丽莉想方设法与有关媒体记者、编辑建立友情,一俟队里出了“新鲜荔枝”,她就马上发送出去。功夫不负有心人,仅在2015年二季度,浙江电视台“小强热线”、《平安时报》等省级媒体,采用了她写的两篇报道;绍兴电视台“师爷说新闻”、《绍兴晚报》等市级媒体,采用了她写的两篇报道;嵊州电视台“平安在嵊州”、《嵊州广播》等县级媒体,采用了她写的四篇报道;除此之外,赵丽莉还在本地的有关网络平台上,即时答复、发表一些有关防范盗抢案件、理解刑侦工作的帖子,深受网民欢迎。
毕业于浙江警察学院的赵丽莉,虽是一个九零后,但已是一个拥有三年党龄的共产党员。问及得“星”后的感受,赵丽莉十分谦逊地答:“队里破了案子,就像酿了好酒。我只是做了那么一点吆喝上的事,局里就给我‘宣传之星’荣誉,实在有点受当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