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八大战役”考核办法的通知》(嵊市督考办〔2017〕13号),核定各责任单位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加扣分为:综合执法局(创建办)、建设局各1.5分,经信局、环保局、城中村改造指挥部、人力社保局、交通运输局各1分,农林局、水利局、招商局、信访局、司法局各0.5分。
市督查办
2017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