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世界粮食日(World Food Day,缩写为WFD),每年这个时候世界各国政府都会围绕发展粮食和农业生产举行纪念活动。
世界粮食日是在1979年11月举行的第20届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简称“联合国粮农组织”)大会上决定的。本次会议确定1981年10月16日为首届世界粮食日纪念日,此后每年的这一天都作为“世界粮食日”,并在这个日子开展各种纪念活动,以唤起全世界对发展粮食和农业生产的高度重视。
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长期以来农业生产在国民经济中占比重较大。虽然新中国成立以来粮食总产量大幅增加,但粮食问题仍然突出,特别是粮食生产损失浪费严重,餐桌浪费更是触目惊心,有关专家估算每年餐桌浪费食物价值就达2000亿。
“民以食为天”,粮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战略物资,粮食储备与黄金储备一样,关系到社会的和谐、政治的稳定和经济的持续发展。为此,我国从1991年起,确定每年世界粮食日(10月16日)所在周在全国开展“爱惜粮食节约粮食宣传周”活动,采取各种形式,教育人民爱惜粮食,节约粮食。
订单政策
(一)早稻订单政策
根据《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粮食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抓好2017年粮食产销工作的意见》(浙农计发〔2017〕5号)文件精神,对按订单向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交售早稻谷的种粮农户、家庭农场、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及联合社社员给予奖励,早稻谷每50公斤奖励30元,每亩最高奖励240元。早稻订单签订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前。同时,对上年信用好、具有还贷能力并按订单交售粮食的种粮大户发放粮食预购定金,鼓励农户多种粮、多售粮。
(二)晚稻订单政策
1.订单对象:具有早稻订单的种粮农户、家庭农场、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及联合社社员。
2.订单数量:根据近几年本地农户的售粮实绩,对符合条件的订单对象,允许签订订单数量不超过早稻订单数量的100%。
3.订单要求:订单履约率不得低于90%,完成订单任务的在国家出台的晚稻最低收购保护价的基础上每50公斤奖励20元;订单履约率在90%以下的按出台的晚稻收购指导价兑现,不享受订单奖励;订单以外的晚稻按收购指导价收购。补库任务完成后,按国家2017年的最低保护价收购农民余粮。晚稻订单签订时间为2017年10月31日前。
4.订单方式:早稻订单按照浙江省粮食局、农业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储备早稻订单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浙粮〔2011〕9号)文件精神,做好早稻订单工作。晚稻订单由嵊州市地方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农业部门核实确认的早稻订单面积及粮食部门核定的早稻订单数量与种粮农户、家庭农场、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及联合社社员签订晚稻订单合同,并发放售粮卡。订单补贴通过一卡通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