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规范提升并举,促进学前教育优质发展
规范办园行为。严把民办幼儿园申办审批、考核评估、登记注册、年检年审、收费备案等五个关,促进民办幼儿园规范办园。清理整顿无证幼儿园,制订了《嵊州市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行动方案》,召开了全市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会和推进会。三年来,共取缔无证幼儿园84所,目前还有1个学前儿童看护点(明年春季停办),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推进争创活动。一是学前教育先进乡镇评估。根据《学前教育先进乡镇(街道)考评标准》,组织开展评比工作,共有12个乡镇被市政府命名为学前教育先进乡镇,并给予10—20万元的奖励,共下拨奖励资金185万元。二是幼儿园各类争创。目前有省等级幼儿园87所,比例达95.89%;绍兴市标准化幼儿园52所,比例达55.32%。
建立激励机制。开展民办幼儿园先进集体、优秀园长(教师)评比活动,对成功争创等级的民办幼儿园给予与公办园同等标准的奖励,在职非公办幼儿教师在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方面享受中小学教师同等待遇等。2015年出台《嵊州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实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2015年来,发放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29.76万元。
开展结对扶持。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以共同合作、共同学习、共同探索为原则,构建一体化发展的市域性学习模式,出台了《嵊州市城乡幼儿园互助共同体实施方案(试行)》。开展市区幼儿园(省一级)——乡镇中心幼儿园(省二级)——中心村幼儿园的梯度结对活动,充分发挥优质园的引领作用,实现优质资源互补共享,促进了城乡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2017年是实施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的启动之年,我市将以“十三五”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为指导,科学编制第三轮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并以此为新的起点,更好地推进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和谐发展。展望未来,我们信心满满。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我市的学前教育事业一定能够谱写出更加绚丽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