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架民意沟通桥梁 建立民主监督机制
日前,开发区(浦口街道)、城南新区(三江街道)、鹿山街道、剡湖街道等街道相继召开议政会,听取街道办事处工作报告,通过街道议政会章程。至此,我市4个街道都建立了议政会制度。
长期来,街道作为市政府的派出机构,人大街道工委作为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没有本级人代会和人大代表,一直以来不同程度地存在民主断层的情况。为有效地构架民意沟通的桥梁、建立民主监督的机制,今年5月,经市委同意,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决定在各街道建立和推行议政会制度。
据悉,街道议政会主要职责是定期听取街道办事处对本行政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财政预算、重点项目、民生实事、生态环境等安排及其执行情况的通报,并进行讨论,提出意见、建议;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听取并反映广大人民群众对本街道工作的意见、建议,同时做好上情下达工作,协助街道办事处推进工作。
议政会成员的构成体现了广泛性和代表性,原则上由本辖区内的各级人大代表、部分居(村)民代表、人数较多的企事业单位代表、相关行业的专业人士和街道机关有关人员组成,经过民主推荐程序、层层审核推选产生。
街道议政会制度的实施,既是拓展街道群众民意表达渠道的有效形式,也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次创新实践,可以更好地传递民情、反映民声以及推动街道各项工作。“街道议政会既是街道工作的监督队、智囊团,也是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与辖区群众之间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人大街道工委某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