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用好巡察利剑。率先在全省探索开展市县巡察向村(居)延伸全覆盖,采用“双联动两清单”村级巡察工作模式,全年预计安排巡察3轮,覆盖行政村173个,目前已完成前两轮,发现问题676个,谈话提醒、责令检查95人,党纪政务处分12人,移送司法1人。
二是织密监督网络。出台《乡镇(街道)党(工)委支持纪(工)委履行监督责任负面清单》,列出任性履职情形14种;派出监察办公室、与乡镇(街道)纪(工)委合署办公、建立乡镇(街道)村(社区)监察信息员队伍,实现监察全覆盖。目前配备监察办公室主任21名、副主任15名、监察员51名。
三是狠抓源头治理。加快推进清廉村居建设,聚焦农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紧盯职能部门顶层设计、重点部位、重要环节,制定村级权力清单二十八条、村居干部履职红线二十八条、农村干部责任追究办法,让农村基层权力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