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嵊州市公安局正在组织侦办以周杭为首的有组织犯罪案件,周杭(男,嵊州市长乐镇开元人)、周琨力(男,嵊州市长乐镇开元人)、宓明星(男,嵊州市浦口街道上江村人)等多名犯罪嫌疑人已抓捕归案,为查清该团伙的全部犯罪事实,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敦促曾经参加过周杭等人有组织犯罪团伙的人员,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违法犯罪事实的,将依法从宽处理。
二、希望曾被该有组织犯罪团伙侵害过的企业和个人,及时向属地公安机关报案。
三、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积极检举揭发周杭等人相关违法犯罪线索,对揭发检举犯罪有功人员,公安机关经核实确认后,视情给予1000元至20万元奖励。
四、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身份情况予以绝对保密,对泄露举报人信息或趁机打击报复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纪从重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举报电话:嵊州市公安局扫黑办 0575-89305110,13588563677
举报信箱:嵊州市剡湖街道官河横路258号,嵊州市公安局扫黑办收,邮编:312400
嵊州市公安局
2019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