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崇仁镇、长乐镇、谷来镇、竹溪乡、市教体局、团市委、妇联、红十字会等8个单位党组织陆续以适当形式通报巡察整改情况,公开接受党员干部群众的监督。
根据市委巡察组反馈,8家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明显,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不够有力;“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策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不够扎实;对“两个责任”认识不够到位,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存在层层递减现象;财务管理、工程管理、“三资”管理不够规范等。
对此,8家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高度重视,认真对照反馈意见,逐一查找问题根源,全面抓实整改措施,对巡察发现问题中涉及的一些党员干部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严肃处理。整改中,共处理296人次,其中党纪处分6人,挽回经济损失114万元,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87个。
针对“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明显,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的问题。崇仁镇对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后续相关问题,严格对照政策开展工作,按照市政府文件抓好执行落实;6月3日召开杭绍台铁路(崇仁段)房屋拆迁工作动员部署会,一周时间内全面完成41户农户签约工作。长乐镇强化责任传导,成立联合督查组,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每周1次专项督查。谷来镇加强对镇村两级干部队伍教育、管理和培训,增强全体干部执行力和落实力,现已完成杭绍台高速和引路延伸段政策处理,确保无障碍施工。团市委出台“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及流程图。
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崇仁镇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和“六问聚共识”大讨论活动,开展中心组集中学习9次,青年讲堂2次,集中讨论15次,进一步强化了镇村干部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竹溪乡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抓落实,并将其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市教体局于5月17日召开全市教体系统信息宣传工作会议,出台《2019年教体系统信息宣传考核办法》,部署落实舆情应对和信息宣传工作。
针对“‘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策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长乐镇制订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相关议事程序的通知》,对“三重一大”事项的提交、讨论、决议等环节作出明确规定,对书记办公会议、党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的内容进行区分。市妇联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明确党组会议记录要求,规范会议记录。
针对“财务管理、工程管理、‘三资’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长乐镇制订出台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并对全镇所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进行自查自纠;督促各村严格按照“村级权力清单二十八条”执行财务票据审批流程。谷来镇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村级小额工程管理办法”等制度,汇编“三资”业务培训资料,切实规范镇村两级事务、财务。市妇联出台“财务管理制度”,在规定时间内追回违规发放的奖励费。市红十字会制定“物资仓库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捐赠物资管理。
针对“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不够扎实”的问题。崇仁镇出台着力规范基层村级组织建设,在行政村规模调整中,注重选配有干劲、有能力的干部到村主职干部岗位。长乐镇健全党支部考核制度,将“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落实情况与党员先锋考评、支部书记年度考核挂钩。竹溪乡梳理党建工作薄弱环节,制定实施《党委书记党建责任清单》《村党组织书记党建责任清单》。市教体局按照新的“三定”方案成立党建科,切实加强全市教体系统党的建设。
针对“‘两个责任’认识不够到位,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存在层层递减现象”。谷来镇党委切实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工作会议,全面开展履职约谈。市教体局下发《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文件,进一步明确党委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与下属学校(单位)签订《嵊州市2019年学校行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党建工作、师德师风建设责任书》,层层落实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