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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落后产能举报电话的通知
来源:嵊州新闻网 作者: 2019年09月03日10:46:09 

  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能源局《关于做好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国家督导检查准备工作的通知》(浙经信产业〔2019〕139号)、绍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国家督导检查准备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关于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要求,现将嵊州市相关部门举报电话公布如下:

  发改局0575-83793621

  经信局0575-83111520

  应急管理局0575-83128911

  市场监管局0575-83219792

  生态环境分局0575-83181632

编辑:何东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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