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按照浙江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措施要求和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要求我市各企业全力做好本企业已离嵊湖北、温州、台州籍员工延迟返嵊工作,请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做好协调工作,要求辖区内企业极力配合以下相关工作:
一、本企业已离嵊湖北、温州、台州籍员工一律延迟返嵊,并明确告知:如返嵊的,一律执行14日集中居住隔离观察措施,费用由其自负。
二、如企业参与相关人员接返的,与疫情防控相关的一切费用由企业负担,若在企业内发现病例的,一律予以停产整体隔离处理,并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暂停全市各类劳动市场、人才市场(包括自发性、临时性市场)招聘活动,恢复时间另行通知。要求全市企业切实落实国家延期开工规定,不得到劳动市场、人才市场进行招工,否则按疫情防治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做好协调工作,辖区内企业湖北、温州、台州籍员工一律延迟返嵊!
嵊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嵊州市人力社保局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