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办事群众:
为避免人群聚集,防止交叉传染,有效保护市民的生命和健康安全,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及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安排,我局不动产登记窗口自2月18日起开启窗口现场服务,在法定工作日预约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预约办理期间,倡导不急事项延后办,紧急事项预约办。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1、自2月17日开始接受电话预约,2月18日开始实行预约办理,预约电话:83001331。预约人应在法定工作日提前1天提出预约申请,预约时请告知本人姓名、手机号码、办理事项、预约的具体时间等信息,咨询台人员将予以登记。
2、预约人在预约时间段通过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核对后进入大厅。为减少人员集聚,不动产登记窗口将在政务服务大厅入口安排一名工作人员,采用授权委托方式办理业务。在进入政务服务大厅前,预约人如需办理转移登记、抵押登记等涉及财产处分的事项,出让人或者抵押人需在不动产登记窗口工作人员见证下签订授权委托书;预约人办理其他业务的可自行签订授权委托书。
3、在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嵊州农商银行、绍兴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浙商银行等8家银行进行抵押贷款的企业或群众,如需办理抵押权首次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和抵押权注销登记业务,请直接与相应的银行联系并前往银行窗口办理。
4、涉及不动产权属信息查询的,建议通过“网上办”“掌上办”。
(1)网上办
打开并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zjzwfw.gov.cn/),选择地区(绍兴市嵊州市),在搜索框输入“不动产权属证明网上查询”,即可查询本人名下不动产权属状况。
(2)掌上办
下载并登录“浙里办”APP,选择地区(绍兴市嵊州市)—不动产—不动产服务—不动产权属证明,正确填写相应信息,即可查询本人名下不动产权属状况。
5、预约人超过约定时间1小时未到达,将视预约人自动放弃预约。
疫情防控期间,政务服务大厅将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请您佩戴口罩和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入办事大厅,并配合做好现场防疫工作。
在此特殊时期,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嵊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