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取关于备案审查情况等汇报
(会议现场)
2月25日上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四次主任会议,听取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海荣,副主任俞仲兴、赵祥军、夏春燕、丁法军、俞忠毅、俞越江出席会议。副市长、公安局长骆卫星列席会议。
近年来,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严格依照有关规定,积极履行备案审查职责。2017年至2019年,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共计制定并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73件,对制定的每件行政规范性文件通过纸质及浙江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等方式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备查,做到了“有件必备”、及时报备、规范报备。会议对备案审查工作取得的成效表示肯定,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要深化认识、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能力建设等建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海荣讲话)
孙海荣指出,备案审查制度是中国特色的宪法监督制度,是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宪法性制度安排。各级各部门要从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政治统一的高度,充分认识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备案审查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坚持及时备案和主动审查两手抓,切实增强备案审查工作的规范性;要在制度上和能力建设上下功夫,全面提升备案审查工作的实效性。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