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为帮助企业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用工影响,我市出台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政策意见的实施细则,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在保障员工返岗方面,我市开通“就业大巴车”“就业专列”,对重点企业、重点地区的员工,由政府统一组织专车、专列,包车费用由政府全额负责;对企业通过包车、企业间拼车等方式接回市外来源地相对集中的员工所产生的包车费用,给予70%的补助;其中在2月29日前返岗包车的,给予全额补助。
关于绍兴市外自行来嵊员工的交通补助方面,在2月29日前,由绍兴市外返岗率达到75%及以上的工业、建筑业、外贸、商贸服务等企业,或产能恢复率达到75%及以上的工业企业,一律按600元/人的标准给予交通补助;在3月15日(含)前,返岗率达到80%及以上或产能恢复率达到80%及以上的工业企业,一律按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交通补助。在此基础上,我市还实行企业招工奖励,针对多途径扩大招工规模的企业,在一级响应解除后当月企业参加社会保险人数较上年同期每新增1人,按每人500元标准补助企业。对市内外人力资源机构为我市引进职工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超过3个月的,引进50人以内的,按每人300元标准补贴;引进50人(含)以上的,按每人500元标准补助。在人力资源丰富地区设立的“劳务协助站”,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工作补助。
企业如有需要,可向市人社局咨询,联系方式: 0575-8312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