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2020年1月起,我市上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整标准为每人每月35元。上调后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80元涨到215元,调整幅度为历年来最大。
据悉,我市自2010年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至今,一直努力建立和完善基础养老金调整机制,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逐年增加,养老保障作用不断彰显。目前,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总人数为19万余人,其中60周岁以上享受待遇人数为12.4万人。
本次政策调整,除了大幅提高基础养老金,还对65岁及以上参保人员予以适当倾斜,比如针对年满65岁、70岁、75岁的参保人员每月在基础养老金标准基础上,分别加发10元、15元、20元,80岁以上的参保人员仍享受原高龄补贴。
另外,为鼓励市民多缴多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也有了变化,由原先的12档调整为9档,分别为:每年100元、300元、5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5000元。其中100元档仅限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低保边缘户等困难群体参保,按年缴费由嵊州市财政全额代缴。除上述困难群体以外的参保人员可自行选择300元至5000元档次参保缴费。
市人力社保局社保业务受理科科长钱斌涵提醒,原按400元、600元、700元、900元档次缴纳的参保人员需在今年4月10日前至就近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工商银行、农商银行、邮政银行各网点办理;其余想修改缴费档次的参保人员,也可至就近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工商银行、农商银行、邮政银行各网点办理;2020年4月10日前调整缴费档次的,从2020年开始按新的缴费档次缴费,2020年4月10日后调整缴费档次的,从调整缴费档次的次年开始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