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近日,我市两名入境人员因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被强制集中隔离。经查,李某、陈某系夫妻关系,两人于3月26日由澳门横琴口岸打车到珠海国际机场,入境后乘机到杭州萧山机场(航班号QW6034),之后返回嵊州。根据《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的通告》(省疫情防控〔2020〕16号文件)规定,所有境外入境人员在入境后必须向单位或行政村(社区)报告,同时进行14天集中隔离。李某夫妻两人均未主动向村(社区)报告入境事项,也未主动接受隔离,陈某在工作人员上门核查后还刻意瞒报行程。两人被属地政府强制送往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
鉴于李某夫妻两人不报、瞒报行程,公安机关将在其隔离期满后依法作出处理,同时对摸排工作不到位的相关工作人员启动问责程序。
警方再次提醒:迟报、漏报、瞒报、不报境外入嵊人员情况,造成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境外入嵊人员不报告、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措施或故意隐瞒旅居史、相关病例接触史及病情等情况,造成疫情扩散,妨害传染病防治,危害公共安全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嵊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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